基督教會 最偉大的慈善機構
第一章
舊約和慈善
最偉大的慈善機構
3.你有想過嗎?在人類歷史中,哪一個機構,為貧苦者做了最多善事?哪一個組織,在戰火、瘟疫、地震和饑荒之際,總是第一個抵達、最無私付出?哪一間仁愛團體,跨越國界、種族和政權,兩千年來從未間斷地餵養飢餓、醫治病人、收容孤兒、安葬死者,卻不求名利、不圖回報?
哪一個慈善機構,是世上各地自然災害和人道危機中最穩定、最慷慨的捐助者?
答案毫無疑問:耶穌基督的教會。
這並不是因為教會擁有世上最多的財富,而是因為它承載著一種超越世間制度的愛,那愛源自基督的命令:「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」(約15:12)。
聖經呼召每個信徒成為恩典的器皿,照自己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。服事是聖經的主題之一,是信徒的應盡責任,很多虔誠信徒都遵從神的指示,終身服事。
教會不是最大的國際組織,卻是世上最忠實、最持久的慈善力量。因為它的動力不是募款,而是敬拜;它的目標不是為自己揚名,而是榮神益人。
彼得前書 4:10人人要照自己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,作神各種恩賜的好管家。
行公義,好憐憫
眾所皆知,聖經的神是滿有恩慈和憐憫的神。而舊約中最能闡明神對人核心要求的經文,莫過於《彌迦書》6:8:神要求世人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。
這節經文不是一紙道德規條,而是一幅生命的圖畫:
- 「行公義」,是為孤兒伸冤、為寡婦辯護、使貧窮人得公平;
- 「好憐憫」,是親手餵養飢餓、醫治破碎的心、在絕望中給予一線希望;
- 「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」,則是承認一切恩典皆從祂而來,不靠自己的義,只靠祂的恩。
這三者,構成了基督徒生命的根基。
過去兩千年來,這節經文不僅啓發,更激勵了無數基督徒投身於服侍貧窮和有需要的人。
彌迦書6:8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。
公義如江河滔滔
5.彌迦說神要求的第一件事,是我們必須行公義。聖經充滿了要我們伸張公義的勸勉。舊約中的公義通常和孤兒寡婦、貧窮飢餓的有關。行公義就是幫助窮人和有需要的人、弱勢群體和傷殘人士,以及落難和受壓迫者。
詩人說神喜愛公義,公義和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,凡行公義的得見祂的面 (詩33:5;89:14;11:7)。
和彌迦同時代的先知阿摩司,亦有一關於公義的著名金句。神要以色列百姓坐言起行,以實際行動把祂的公義和公平帶進社會。以下的氣勢磅礡、震撼心靈的話,表達了神對以色列的期望,神要求他們一生要過公義滿溢的生活。
阿摩司書5:2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,公義如江河滔滔。
孤兒寡婦的神
6.聖經所啟示的神,常被稱為「孤兒的父、寡婦的伸冤者」--祂不是遙遠冷漠的至高者,而是親自俯身眷顧世上最軟弱、最無助之人的慈愛主。
祂親口宣告:「祂為孤兒寡婦伸冤」(申10:18),「孤兒在你那裡得蒙憐憫」(何14:3);詩篇亦頌揚祂是「孤兒的父,作寡婦的伸冤者」(詩 68:5)。這些經文不僅描繪神的性情,更揭示祂公義的作為;祂站在被壓迫者一方,為無聲者發聲,為無靠者爭辯。
這份關懷不僅停留在情感層面,更化為具體的道德命令。從西奈山頒下的律法開始,神就三令五申:以色列人必須保護孤兒寡婦,不可欺壓、不可剝削,反要分享收成、伸張正義。違背這命令的,必面對嚴肅的審判(出 22:22–24;瑪 3:5)。
更值得注意的是,神的憐憫還延伸至另一群邊緣人--寄居者(即新移民)。聖經要求以色列人照顧「易受傷害者四重奏」的孤兒、寡婦、新移民和貧窮人,為這四類人留出空間、提供保障、伸張權益。
撒迦利亞書
7:9「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,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。
7:10不可欺壓寡婦、孤兒、寄居的和困苦的人。誰都不可心裏謀害弟兄。

社會公義
7.彌迦所說的公義是社會公義,意思是要伸張正義、扶危助困、扶弱濟貧。他擔心以色列離棄神,國家成了人民多行不義的地方,貧窮人被欺負和壓迫,遭受苦難。我們從彌迦書見到,在他的時代,以色列人多行詭詐,壓榨窮人,很多商人用不道德手段謀利,社會充斥著剝削和貪婪。
例如:他們用不公道的天平來欺騙百姓,賺取不義之財。這樣一來,他們的崇拜獻祭就變得虛偽,不單只不能符合神的要求,對鑒察人心的祂更是一種冒犯。
行公義就是按照神的律法所顯示的神聖公義標準,向神和人行事。我們必須以公正和恩慈善待社會的弱勢群體。彌迦嚴厲譴責以色列人對同胞的暴力、壓迫、欺詐、謊言和不公。
彌迦書
6:10惡人家中不是仍有不義之財和惹人生氣的變小了的伊法嗎?
6:11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袋中詭詐的法碼,豈可算為清白呢?
6:12城裏的有錢人遍行殘暴,其中的居民說謊話,口中的舌頭盡是詭詐。
拾落穗
8.在摩西時代,神的話語為人類提供了行公義的一系列偉大教導。三千五百年前,舊約在以色列人當中建立了「拾落穗」這恩慈的做法:神命地主收割莊稼時,不要徹底收割土地的所有,不要拾盡,但要刻意留下一些,並准許貧窮的人到他們的土地執拾這剩餘的莊稼,作為糧食 (利19:9-10)。
在《申命記》24章,耶和華再次命令以色列人將殘餘農作物留在田間和果園中,使窮人、新移民、寡婦和孤兒可以得吃。收割工人不可第二次返回田裏,他們要讓貧窮和有需要的人有機會拾淨穗。
一作者寫道:「這就是《拾落穗律法》。當專業收割者穿過田間時,寡婦和其他貧困者將跟隨他們,執拾淨穗。他們收集任何剩餘的作物來養活自己。這是當時的福利制度,是神供應給窮人的方法。」(Dr. Chuck Missler, The Romance of Redemption, 頁11-12)

申命記
24:19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,若忘了一捆在田間,就不要再回去拿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;好讓耶和華-你的神在你手裏所做的一切,賜福給你。
24:20你打了橄欖樹,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。
24:21你摘葡萄園的葡萄,掉落的不可拾取,要留給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。
安息年的條例
9.神關愛匱乏受壓的人,在以色列人當中訂立律法,使他們得眷顧。除了拾落穗之外,神給祂子民的扶貧措施還包括:
- 若有貧窮的同胞,不可袖手旁觀,要幫助他,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;
- 每逢七年的最後一年,債主要把所借給同胞的債項全部豁免,不可追討,這是強制性的安息年條例;
- 又不可因為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,就冷眼看貧窮的弟兄,不借給他所需的 (申15:1-11);
- 每五十年為禧年,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。自上一禧年以來出售的任何土地,都將在隨後的禧年歸還原有者。
這些律法顯示神的心意:祂要祂的子民建立一個充滿憐憫和公平的社會。
利未記25:13「這禧年,你們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。
第二個要求
10.神對人類的第二個要求是要他們好憐憫。在彌迦時代,以色列上層階級的人並不憐憫窮人;他們以高利率借貸給窮人,當他們無法及時償還時,就剝去他們的外衣,用其抵債,使他們赤身露體,盡失尊嚴。
無法償還債權人的寡婦,被債主迫遷,要帶著孩子離開家園,流離失所。孤兒受人欺壓,無法承受父親的遺產,無分於耶和華所賜美好的產業。這些都是違背神律法的行為。
他們毫不理會神的律法,要同情孤兒寡婦,賜他們衣食,使他們免遭凍飢之虞 (申10:18) 。
彌迦書
2:8b你們剝去那些安然行路、不願打仗之人身上的外衣,
2:9把我百姓中的婦人從安樂家中趕出,又將我的榮耀從她們孩子身上永遠奪去。
慈悲的父
11.我們要憐憫別人,因為神是憐憫的神,祂被稱為「慈悲的父」(林後1:3)。神的憐憫是指祂對那些在禍患和苦難中之人的良善。憐憫是祂品格的基本屬性,是神的愛的一個範疇,它使神舒緩人的艱苦,是祂對於那些困苦窮乏的人的溫柔惻隱。我們的神是一位有大憐憫的神。
一作者寫道:「慈悲是神的屬性,在神聖的本性中是一無限、不能窮盡的能量,使祂充滿同情心。」
雖然祂是天地的創造者、宇宙的主宰、全地的審判者,滿有權能和威嚴,無所不知、無處不在,但同時也是有豐盛憐憫的神。
撒母耳記下24:14大衛對迦得說:「我很為難。我們寧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,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;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。」
孤兒的父,寡婦的伸冤者
12.神憐恤窮苦人。祂指示以色列人,借錢給祂子民,不可收取利息 (出22:25);要慷慨地伸手幫助他們,照他們所缺乏的借給他們,補他們的不足(申15:8)。《箴言》14:21說:祂祝福那些施恩給困苦的。
我們必須給予鄰舍的善行,不僅是慈善的問題,更是他們應得的權利。一位作者寫道:「當他們身處困境時,若你漠不關心,這不僅是缺乏慈善;更是不義。直白地說:如果你擁有鄰舍所沒有的東西,就當和他們分享,因為他們有權分享神暫時託付你管理的那一部分世界。」(Timothy Keller, The Way Of Wisdom,頁27)
聖經重覆說明我們的神關心貧窮、困苦、飢餓和受壓的人。我們要效法神,要關懷弱勢社群,弱小和貧窮的、孤苦和殘疾的,對他們有同情心和同理心。
詩篇68:5神在他的聖所作孤兒的父,作寡婦的伸冤者。
「學習行善,尋求公平」
13.舊約的律法和先知的呼聲,清楚揭示了神對祂子民的核心要求:「行公義,好憐憫」不僅是宗教的口號,而是信仰的實踐,是一種具體的生活方式。
從拾落穗的制度到安息年的條例,從孤兒寡婦的保護到新移民的照顧,神的律法為以色列人建立了一個以憐憫和公義為根基的社會藍圖。祂的心意是要祂的子民在日常生活中,將祂的慈愛彰顯出來。
因此,基督徒的慈善使命並非源於人間的制度或理想,而是源於神自己的品格。祂是滿有憐憫的神,祂呼召我們效法祂,將公義和憐憫活現在世界中。
兩千年來,教會正是因著這呼召,成為世上最忠實、最持久的慈善力量。行公義、好憐憫,乃是基督徒生命的根基,也是教會在世的見證。
以賽亞書 1:17學習行善,尋求公平,幫助受欺壓的,替孤兒伸冤,為寡婦辯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