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
第一章
義人約伯
最偉大的文學作品
1. 親愛的朋友,聖經的約伯記,是聖經最古老書籍之一,一些學者甚至認為可能是聖經66本書中最古老的;它亦是一本文學巨著,被喻為是人類最偉大的文學作品。
它是一部深奧優美的傑作,給人類關於神的創造、人的罪性、神的救贖、信心的磨煉、認罪和悔改、撒但的角色、苦難的因由等複雜生命問題的寶貴教訓。
它的探討範圍深廣潦闊,包括神學、道德、論理、天文、地理、物理,種植物學等。
它也是一本無與倫比的世界文學瑰寶。它豐富的情感、優美的詩歌和精妙的比喻,探討許多心靈最深處的問題,展示了高超的智慧,讓人反覆品味。
以下是一些文學家給它的至高評價:
法國詩人和作家,維克多·雨果 (Victor Hugo) 認為「它可能是人類智慧的最偉大傑作。」
英國詩人丁尼生 (Tennyson) 稱它為 「無論是古代或現代文學中,最偉大的詩歌」。
19世紀的蘇格蘭散文家,托馬斯·卡萊爾 (Thomas Carlyle) 寫道:「從來沒有文章, 聖經以內或以外的, 有同等文學價值。」
這本書卷以其多種文學形式的結合而聞名,有一個獨特的結構,在敘事框架內包含詩歌對話。一作者指出,它採用的文學形式包括:
- 敘事序言和結語(1:1-2:23; 42:7-17);
- 開始時約伯的悲哀詞(3:1-26);
- 一首完整的詩,講述智慧的美德(28:1-28)。
- 約伯和他的3個朋友之間的詩意對話包含3個講詞週期,每個都使用了隱喻、誇張比喻、諷刺、反諷和大量文字圖像的豐富例子。
- 「神的講詞」(38:1-41:34)包含了70多個戲劇性的反問句,旨在清晰地表達神的深不可測智慧。」
(Ed Hinson and Elmer L. Towns, Illustrated Bible Survey,An Introduction,頁174-175).
它最廣為人知的教導,是關於苦難的意義。它深入探討義人為何有時會受苦之謎團,這古老問題是基督徒信仰一大挑戰。 它糾正一些傳統觀念的謬誤,即苦難總是神給人罪惡的懲罰;罪惡和苦難是有一正比關係,犯罪越多,苦難亦越多。
約伯記 4:7「請你追想:無辜的人有誰滅亡?正直的人何處被剪除?
義人約伯
2. 約伯記開始說, 有一個人叫約伯, 住在烏斯地,聖經學者說它可能是中東的亞拉伯或敘利亞沙漠某地方。它對約伯讚不絕口, 說他是「完全、正直、敬畏神、遠離惡事。」
要注意,「 完全」並不表示無罪, 約伯生來就有罪性,一生都犯罪,就像全人類一樣。他是完全可能是因為,一神學家解釋說:「他按照神的要求處理他的罪。當約伯犯了罪,他為罪感到懊悔,他向神認罪,悔改並從此遠離他的罪。」(Ray C Stedman, Let God be God, 頁24)
另一作者解釋說:「『完全』 通常是指一個人的心靈成熟和內在的完整性 (純潔)。 正直,意思是「直、對」,在很多情況下都用在符合神的方式的人類行為。它們一起提供了一慣用語的方式來描述約伯的崇高品格。」 (Temper Longman III and David E. Garland, 1 Chronicles-Job, 頁712)
聖經在其它的書,亦有講到約伯的義。在以西結書, 神說因為以色列人的不忠, 祂下令給他們災害, 就算3個義人,即挪亞、但以理和約伯的出現, 也無法拯救他們,甚至連他們三人自己的兒女,也無法拯救。 由此可見, 約伯是聖經的典範義人之一 (西 14:14)。
約伯記 1: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。這人完全、正直、敬畏神、遠離惡事。
最受祝福的一個人
3. 約伯不僅是個敬虔義人,也是個大財主,是當時的東方首富。他有一個幸福家庭,一個妻子, 7個兒子,和3個女兒。
他擁有7000隻羊,羊是古時衣服和食物的來源; 3000匹駱駝和500匹母驢,駱駝和驢是當時主要交通工具;和500對牛,牛可提供食物和牛奶,和耕種的能源。
約伯既敬虔,又富有,又生活豐盛。可以說, 他可能是當時地上最受祝福的一個人。
約伯記
1:2 他生了七個兒子,3個女兒。
1:3 他的家產有七千隻羊,三千匹駱駝,五百對牛,五百匹母驢,並有許多僕婢。這人在東方人中為至大。
「貧窮人的父」
4. 約伯有罕有的敬虔和財富組合。和一般的財主不同, 他並不為他的財富感到自負,並不信靠他的財富 (伯31:24-25),他慷慨地將它和有需要的人分享。他有屬靈智慧,知道他的財富不是屬於他,是神給他託管的(伯1:21)。
從約伯記中我們可見到一個聖經義人的道德標準。他幫助窮人和孤兒,以及無靠的寡婦,不僅是給予他們施捨,而是甚為慷慨地拯救他們,令到他們感激不盡;將要滅亡的祝福他,寡婦見到他又心中歡呼。
他亦是「貧窮人的父」,這顯然表示他不只是給予他們施捨,而是像父親一樣親自照顧他們的需要;他做的不僅是普通的慈善,而是在多方面為了他們的福祉親自介入他們生命。
約伯記
29:12 因我拯救了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。
29:13 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,我使寡婦心中歡呼。
29:14 我穿上公義,它遮蔽我;
29:15 我作瞎子的眼,瘸子的腳。
29:16 我作貧窮人的父;我不認識之人的案件,我也去查明。
未曾搶奪人的物件
5. 在舊約的道德尺度,幫助貧窮和無助的人是應該的,不幫助他們就是罪。我們的所謂慈善,根據神的道德尺度不是可自由選擇或隨意的, 而是必然、是理所當然的。約伯說,如果他不幫助孤兒,他將面對神因違反祂的威嚴而作出的審判 (伯31:2)。
在以西結書18:5-9中,先知以西結描述了義人的行為。其中之一就是他供應給飢餓者,幫助有需要的人,因為如果他不這樣做,他就是搶奪人的物件!
神要我們用來自祂的資源來榮耀祂,所以如果我們不積極慷慨地與窮苦人分享,在祂眼中我們就犯了「搶奪」罪!其它古今文學作品,是完全沒有這種不要「搶奪」的道德概念。
以西結書18:7 未曾虧負人,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典範父親
6. 除了是敬虔和富有,約伯亦是一個典範父親。他吩咐兒女「自潔」,意思可能是指沐浴、更衣,做到禮儀上的聖潔才參加獻祭之禮。
淸早起來,他為他的兒女獻燔祭(代表贖罪),因為他想他們可能會在心裏得罪了神。他深知人類的罪性,又用行動去履行父親的屬靈責任。
約伯不僅自己是個義人,而且周到地照料兒女們的屬靈需要,是基督徒家長的榜樣;可以說他幾乎在所有範疇都表現出典範的美德。
約伯記
1:4 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裏擺設宴席,派人去請他們的3個姊妹來,與他們一同吃喝。
1:5 宴席的日子過了,約伯派人去叫他們自潔。他清早起來,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,因為他說:「恐怕我的兒子犯了罪,心中背棄神。」約伯常常這樣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