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記
第二章
回到伯利恆
拿娥米回到伯利恆
9.喪夫喪子後,拿娥米聽到有關神如何祝福伯利恆的消息,她和媳婦們就準備離開摩押,返回家鄉。在她丈夫和兩個兒子的死,神的審判臨到她身上,現在這浪子女兒準備回家了。
在路上,拿娥米鼓勵她的媳婦們回到摩押;在她們的百姓中,她們會有更好尋找丈夫的機會。但她們堅持和她一起回去,拿娥米定是一個很慈祥的家婆,因為她的媳婦們風雨同舟,在患難時不離不棄。
路得記 1:7她和兩個媳婦就起行,離開所住的地方,上路回猶大地去。
你們各自回娘家去吧!
10.拿娥米堅持她們返回自己的家鄉,又提醒她們,她已過了生育年齡,不能再有兒子可以娶她們。她指的是以色列律法,要兄弟娶已故的兄弟遺霜,使他兄弟的名字可得延續,遺產可得繼承。
一作者寫道:「拿娥米已絕經,她的生育年齡已過,她沒有妻子的價值。作為潛在的新娘,她的媳婦們已被打兩個『好球』:長期不育的歷史和她們的摩押人身分。在伯利恆,她們缺乏必要的父親形人物來為她們談判婚姻。拿娥米不能將她們和自己一起拖入這無望的將來。她們獲得安穩的最佳機會,就是回歸她們的根源。」 (Carolyn Custis James, The Gospel of Ruth, 頁46)
從人的角度來看,回到摩押似乎是娥珥巴和路得的更好選擇。但是從屬靈角度來看,卻是剛剛相反。
路得記1:8 拿娥米對兩個媳婦說:「你們各自回娘家去吧!願耶和華恩待你們,像你們待已故的人和我一樣。
你們是我的見證
11.拿娥米這樣做,就鼓勵兩個異教女人繼續和異教徒一起生活,和崇拜神明。她應把她們帶到伯利恆,在那裡她們可接受真神得救恩。在她們生命中這關鍵時刻,她未能帶領外邦人去認識神。亞伯拉罕的女兒,不應該豉勵外邦人去繼續崇拜外邦神明。
神選擇以色列人作為祂的選民,要他們向外邦人作見證,宣揚祂的大能和美善、恩典和憐憫,但絕大部分時間他們都未能履行這職責。
以賽亞書43:10a你們是我的見證,是我所揀選的僕人,為了要使你們知道,且信服我,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。
耶和華伸手擊打她
12.拿娥米也說她的情況比她的媳婦們更痛苦(她們仍可生育),因為耶和華伸手擊打她。在她絕望的悲痛中,拿娥米向神抱怨,將她的苦難歸究於祂。她相信神是全權神,控制一切,包括她生命中的痛苦遭遇。
拿娥米無疑是積壓了很多憂鬱情緒。一作者說:「這是一個約伯時刻,她再也不能壓制她的苦難對神的含意。長久以來一直抑制住憤怒和絕望的浪潮的壩,在充滿苦澀的絕望中崩堤了。」 (Carolyn Custis James, The Gospel of Ruth, 頁47)
在苦難的熔爐裏,約伯也抱怨神的沉重的手。
約伯記
16:12我本是安逸,他折斷我,掐住我的頸項,把我摔碎,又立我作他的箭靶。
16:13他的弓箭手圍繞我。他刺破我的腎臟,並不留情,把我的膽汁傾倒在地上。]
叫愛神的人得益處
13.拿娥米歷盡滄桑,在苦難中向神抱怨,一方面可以說是好的, 因為她沒有不認神。有些人面對苦難就離棄神,但拿娥米仍然信神,她接受神的全權,接受神控制一切、掌管萬物。
但另一方面,向神抱怨,將所有逆境和困苦都視為是祂厭棄她的作為,是不認識神的愛,不知道神做一切都是出於衪的恩典和憐憫。她生命中的一切遭遇,都是為她好的。神並沒有離棄她,祂滿懷慈愛,在她的生命中不斷動工。
羅馬書 8:28我們知道,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
偉大的宣言
14.娥珥巴聽從她家婆的意願,和她吻別,但路得卻拒絕離去。拿娥米三次請她離去,但三次她堅持要和她一起。她接著說出了人類文獻中,最偉大的愛和委身宣言之一 (11:16-17),路得記因此而舉世聞名。
一個媳婦對她家婆的這種愛和忠誠是很罕見的。很多媳婦和家婆常常都吵架、關係惡劣,但路得對拿娥米在患難中真情流露,她們的親密婆媳關係,是美好的榜様。
一作者寫道:「路得對拿娥米的愛和忠心的宣言,標誌著最純潔、最無私的委身方式,特別是當我們記得拿娥米比路得年長兩倍以上。而且正如常言道,和家婆住在一起是不容易的。在這裡,我們見到現代人的輕率無禮,和一個年輕寡婦對她喪偶家婆的熱衷的強烈對比。」
路得記
1:16路得說:「不要勸我離開你,轉去不跟隨你。你往哪裏去,我也往哪裏去;你在哪裏住,我也在哪裏住;你的作就是我的百姓;你的神就是我的神。
1:17你死在哪裏,我也死在哪裏,葬在哪裏。只有死能使你我分離;不然,願耶和華重重懲罰我!」
何等美麗的委身
15.路得的宣言簡潔清晰、詞語明確。她當然是說真心話, 在這時候, 她無需撒謊,隨時可自由離去。她此行追隨婆婆到異鄉,要承受很大的風險;她可能會被人排斥或歧視,當然找尋配偶更加困難,可能一輩子再也嫁不出去。但她對拿娥米的忠誠和摯愛,使她輕看自己利益。
一作者這樣評論她的暗淡前景:「她在一個不認識任何人的土地,享有很少的法律權利,並且--因摩押和以色列的傳統仇恨--可能要面對種族歧視,承受一苦澀寡婦的不確定將來。」 (Robert L. Hubbard Jr., The Book of Ruth, 頁118)
我們稍後從書中知到,除了離開她的家園之外,路得還離開她的父母,去住在完全陌生的人中間。無論付出多少代價,她都堅決要和拿娥米在一起,這是何等美麗的委身。
路得記2:11 波阿斯回答她說:「自從你丈夫死後,凡你向婆婆所行的,以及你離開父母和你的出生地,到素不相識的百姓中,這些事人都告訴我了。
你的神就是我的神
16.但是比路得對拿娥米的愛更重要的,是她對神的信心宣稱。她來自一個崇拜基抹神明的國家(民21:29),然而神拯救了她。她生活在異教徒中,但學到了足夠的真理,可以相信和歸正。
一作者寫道:「路得似乎明白,以色列的神會賜恩給任何願意轉向祂、並憑著信心接受祂的人。她對和以色列立約、守約的神的信心,使她有勇氣放棄她以前的所有安全之源。因此,她確實擺脫了摩押女兒的身份,成為以色列盟約社區的女兒。當我們聽到她說:『你的百姓就是我的百姓;你的神就是我的神』時,我們正見證一個人的歸正宣告。路得,神子民的外人,神應許的局外人,已抓住了應許,並把它們變成了自己的。」( Nancy Guthrie, The Son Of David, 頁99-100)
她是舊約中為數不多作這個信心告白的人之一,另外兩個是她之前的喇合和之後的乃縵。
約書亞記2:11b耶和華-你們的神是天上地下的神。
列王紀下5:15b「看哪,我知道,除了以色列,全地沒有神。現在請你收下僕人的禮物。」
心靈的美麗
17.為了證明她的真誠,她甚至以神的名義起誓。一作者說:「這是令人驚訝的降服和自我犧牲行為。路得捨棄整個生命去服侍拿娥米。」我們從路得跟隨拿娥米的決定看到她 「心靈的美麗、靈魂的慷慨、堅定的責任感和溫順」(Iain M. Duguid, Esther & Ruth, 頁143)。
神很快會因她的信心和委身而獎賞她,因為她將會得到拯救,有美滿婚姻,家室得復興,更成為全人類救主的祖先。
路得記1:18拿娥米見路得決意要跟自己去,就不再對她說甚麼了。
耶和華使我受苦
18.當他們兩個回到伯利恆時,整個城鎮都為他們的回來興奮起來。人們問「這真的是拿娥米嗎?」也許十年的風霜改變了她的外貌,留下了滄桑的痕跡。
拿娥米的回應是再次向神抱怨她生命的苦痛。她說她滿滿地出去,意思是她有一個丈夫和兩個兒子,但耶和華使她空空地回來,因為他們已離世,她已喪偶喪子。像舊約中的一些人物,她在苦難中在神面前坦誠抱怨。她無法理解為什麼祂如此苛刻對待她,但她把她的可憐境況交給祂,而不是放棄信仰,她相信祂全權控制一切。
路得記
1:20拿娥米對她們說:「不要叫我拿娥米,要叫我瑪拉,因為全能者使我受盡了苦。
1:21我滿滿地出去,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。耶和華使我受苦,全能者降禍於我。你們為何還叫我拿娥米呢?」
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
19.她對神也有一種苦澀的態度,她把自己看作是祂嚴厲天命的受害者,她也對祂的良善沒有信心。她真的是經歴了大悲劇,但約伯也是如此;他在一瞬間失去了所有10個兒女和全部財產,但即使在這悲劇之中,他仍然讚美神,雖然他之後亦有抱怨。
我們必須對她的苦難抱有同情,但總的來說,她只有虛弱的信心,不是信心的好榜樣。
約伯記
1:20約伯就起來,撕裂外袍,剃了頭,俯伏在地敬拜,
1:21說:「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
都要認為是大喜樂
20.當我們的事業順景,家庭安穩時,我們會有一種安全感。但是當我們遇到逆境和失敗,當事情超出我們的控制能力時,我們會領悟到這安全感實在是虛假的;到時我們就會接受現實,完全依靠神。我們的失敗會令我們謙卑,謙卑是基督徒的重要美德。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相信神,因為祂能夠用我們的錯失令我們得益,祂可以透過逆境祝福我們。
苦難對不信者是沒有最終意義,但對基督徒來說,它帶來了許多屬靈祝福。當我們戰勝逆境時,就變得更堅強。它測試我們的信心並鍛練我們的毅力,它促使我們更加信靠和依賴神。為了這些和其他的好處,聖經說我們應視百般苦難為「大喜樂」。
雅各書1:2我的弟兄們,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,都要認為是大喜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