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憐憫 法利賽人和税吏的禱告
第二章
好到不能得救!
凡自高的
- 現在讓我們先分析法利賽人的禱告。他的禱告,有兩大特點,首先他說別人的不好,然後說自己的好。他說他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;然後又說自己每週禁食兩次,凡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。
若然我們相信他的禱告,他是一個無罪多德的人。他向神感恩;他與衆不同,不行不義;他不像稅吏勒索別人;他又忠於他的妻子。
雖然舊約的律法只要求以色列人每年禁食一次,他卻每週禁食兩次。舊約的律法只要求他奉獻某些作物的十分之一,他卻獻上凡他所得的十分之一。總而言之,他是一個好像相當敬虔和行為正直的人。
但他的禱告有一個可悲和致命的缺點,這缺點的後果是他一生的善行和美德都絕不能補救的。因為耶穌對他禱告有以下的評論:
路加福音18:14a 因為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
向自己禱告
- 耶穌說,法利賽人自言自語地禱告,可以說,他是向自己禱告,不是向神禱告。在他的所謂禱告中,「神」只出現一次,「我」就出現4次。他先指出別人的不義,然後數算自己的義。藐視別人之後,他臚列出自己的德行,他的超乎律法的禁食和奉獻。
法利賽人在神面前自義自負、自我吹捧、自我恭喜。這樣自我膨脹、自滿自足的人會以為他可以靠自己的功德賺取永生,會以為他去天堂是必然的;他的永恆命運完全在自己掌握之中,他並不覺得他需要神的幫助。
一作者寫道:「法利賽人所說關於他自己的話可能是真的,但祈禱的態度卻是完全錯了。他既沒有罪惡感、或需求感,也沒有對神的卑微依靠。法利賽人近乎恭喜神,因為祂僕人出色的表現。『他看了神一眼,卻凝視自己』……在開場白之後,他不再提及神,但他本人就從不消失。」(Leon Morris, Luke,頁282)
他不是真正的禱告,只是在人生的舞台上自我吹噓、表彰自己的美德。
司布真說:這樣的人是「好到不能得救!」只有罪人才可以進天堂,因此他沒有資格! 世上是可以有「好到不能得救」的人,任何人認為自己基本上是好人,一生無做壞事,都遵循自己良心的人,都是「好到不能得救」的人。任何沒有意識到、不接受自己是需要救恩的罪人,都是這樣的人。
以弗所書
2: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神所賜的;
2:9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好到不能得救
- 我們的宗教是一個很奇妙的宗教,因為對神來說,世上沒有壞到不能得救的人,但是卻有好到不能得救的人!就是那些自以為義、自命不凡的人。
世上沒有人好到不需要神的救贖,但亦沒有人壞到不能得到神的救贖。耶穌的寶血,將我們的罪孽洗滌淨盡,我們雖然罪大惡極,必變成雪白;罪貫滿盈,必白如羊毛。
以賽亞書1:18耶和華說:「來吧,我們彼此辯論。你們的罪雖像硃紅,必變成雪白;雖紅如丹顏,必白如羊毛。
去地獄的好人
- 一作者說這故事的名稱應該是,「去地獄的好人和去天堂的壞人。」很明顯地,法利賽人是完全忘記了神給驕傲人的嚴厲警告。
在人類所有無數的罪行中,神說祂最「憎惡」的就是驕傲。「憎惡」是強而有力的詞語,它傳達神强烈的情感。神令我們毫無疑問知道,祂對我們驕傲的心和自負的態度的反感。
驕傲是如此罪惡,因為驕傲的人自我崇拜,把自己放在神的位置。驕傲將神在我們的生命中賜給的種種才幹、能力,和所有恩典都歸功自己,不給祂任何應有、屬於祂的榮耀。神憎惡驕傲,因為驕傲的人企圖奪去祂的榮耀,神是絕不會讓任何人奪去祂的榮耀的。
箴言16:5凡心裏驕傲的,為耶和華所憎惡;擊掌保證,他難免受罰。
不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
- 法利賽人以為自己在神面前有良好表現,趾高氣揚地說他不像別人,別人怎樣犯罪,自己就怎樣優勝。
他和別人的義比較,就看不出自己的缺點;他應該同神的義比較,就會察覺自己罪大惡極。神的義,不是人的義,是我們的標準。
他以為自己遵守神的律法,過著正直的義人生活。但他不知道,律法的行為是不能救人的。人只有一個方法、一條路走,就是靠耶穌的義,不是自己的義,才可得永生。
羅馬書3:20所以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