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主和拉撒路
第四章
陰間的景況
「暫時拘留所」
- 除了給我們今生寶貴的教訓之外,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亦給我們瞥見下一生的景象,它給我們一些關於陰間生活的提示。
陰間是非信徒,還未被扔進永恆地獄之前所去的地方,是罪人的「暫時拘留所」。聖經說今天還沒有人在地獄,非信徒是經過復活和最後審判之後才會被扔進火湖裏,火湖即是地獄。那時,死亡會不再存在,陰間亦會被地獄吞滅了。
啓示錄20: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進火湖裏,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
財主在陰間受苦
- 但在陰間,非信徒已開始受苦了。財主向亞伯拉罕呼喊,請他派拉撒路去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他的舌頭,因為他在這火焰裏,極其痛苦;他想拉撒路服侍他,舒緩他的痛苦。我們從這一喊得知,他認得拉撒路,並知道他的名字,他在生時定知道他常躺在他家門口。
一作者對他試圖命亞伯拉罕派拉撒路去服侍他,有這評論:「儘管他一生從未試想過拉撒路的需要,這財主在死時還是以自我為中心,認為他現在應為他的苦難服侍他。當他走過他的大門時,有多少次拉撒路向他呼叫,『可憐我吧!』財主可在地上舒緩拉撒路的痛苦,但拉撒路就無法幫助在陰間的財主。」(David E. Garland,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, Luke,頁672)
路加福音16:24 他就喊着說:『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請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,因為我在這火焰裏,極其痛苦。』
永不滿足
- 我們可以見到,財主是神志清醒,有記憶,能夠說話,又可感覺到痛苦。他擁有一切官能和感受能力,因此他的痛苦是真實的。
有一作者指出,他所指的火焰可能是來自他得不到滿足的強烈慾望。在這裹箴言給我們一些提示,它說人的慾望是永遠不能滿足的,今生和下一生都是這樣。
箴言27:20 陰間和冥府永不滿足,人的眼目也是如此。
沒有生命的水喝
- 陰間的火焰,亦可能是來自神對罪的憤怒。在十架上,耶穌亦感到口渴,當時祂正擔負神對人的罪的憤怒,它就像一肆意的火焰,引起強烈的乾渴。
財主在陰間用「我在這火焰裏」這句話來總結他所有的痛苦,他甚至懇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他的舌頭。顯然,陰間是一很乾旱的地方,因為那裏沒有天堂的生命的水喝 (啓22:17) 。
約翰福音19:28 這事以後,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,為使經上的話應驗,就說:「我渴了。」
一極為寂寞的地方
- 他在陰間受苦亦可能是因為他的寂寞,因為陰間看似一極為寂寞的地方。財主只見到自己,他身邊好像沒有別人。遠處見到的亞伯拉罕和拉撒路,是住在神的樂園。那些以為他們會在地獄有派對的人是大錯特錯,因為地獄是一最孤獨、最寂寞的地方。
他在陰間受苦亦可能是因為他感到絕望。陰間是一極為絕望的地方,因為它是一毫無希望的地方--沒有明天會更好的希望,沒有從新再來的希望,沒有任何其它的希望,因為它沒有救贖的希望。陰間是一永恆絕望的地方。
意大利詩人但丁,在他的名作「地獄」,一本關於地獄的史詩說,地獄的大門有一碑文,它說:「所有內進的人,請放棄一切希望。」
約伯記 27:8 不敬虔的人有甚麼指望呢?神要剪除他,取他的性命。
不要到我這裹來
- 從這故事我們可以看到,死後一個人的永恆命運是不能改變的。財主懇求亞伯拉罕派拉撒路去服侍他,當亞伯拉罕拒絕他的請求時,他說他們之間有一無法彌合的深淵隔開,人要從這邊過到他們那邊是不可能,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可能;天堂和地獄是永遠分離的。
一神學家評論說:「這兩個人幾乎就住在隔壁,但現在他們永遠分開了。在這裡,在陰間和亞伯拉罕懷抱之間的無橋的深淵中,我們見到了天堂和地獄之間的大分離。永恆的鴻溝已經建立了,由全能神佈置。按照神的法令,地獄永遠和天堂分離。」(Philip Graham Ryken,Luke,Volume 2,頁203)
路加福音16:26 除此之外,在你們和我們之間,有深淵隔開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可能的;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可能的。』
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!
- 陰間的生活是永恆的懲罰,它的苦處是不能言傳。它是一種永遠的狀況,是完全絶望、痛苦至極、悲慘淒涼到難以想像的。
一作者這樣描述陰間的人的感受:「他們自覺受苦,不能被安慰,沒有可能離開這折磨的地方,不能聯絡地上的人去警告他們。罪惡的死人要為沒有及時--即是他們在世上還活著時--聽聖經的警告,負上全責。」(Ron Rhodes, Jesus And The End Times, 頁140).
任何人若然還未信主,今天就是拯救的日子。我們只可在此生得救,下一生就沒有機會。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離世,所以得救的日子就是今天,這一刻,當我們還有機會,就刻不容緩,要即時抓緊它,否則將來就要去陰間,永恆承受神對罪的憤怒,這是人生命的最大悲劇。
哥林多後書6:2 看哪,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