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的福音
第五章
稱義的證據
屬靈變革
36.因信稱義是關乎出死入生,是我們一生最重要的事情。但不是個個宣稱信主的人都可以得救,要知道、確實我們已得稱義,已從神那裏得到了義的恩賜,就要視乎我們有沒有生命的改變。
得稱為義的信徒都是已蒙重生的;有聖靈住在他裏面,他會有一屬靈變革,在生命的道路上作180度的大迴轉,結出聖靈的果子,聖靈的果子是一包含九個美德的果子。
加拉太書
5:22 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
5:23 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。
善行
37.一個已得稱義的人會在行為中表現出這事實。善行不是稱義的原因,但卻是稱義的證據。我們有聖靈的內住,有得救信心,行成聖之路,有屬靈光照,越是察覺自己的罪,就越發會謹守神的誡命。
以弗所書2:10 我們是他所造之物,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,為要使我們行善,就是神早已預備好要我們做的。
基督的愛激勵我們
38.福音的真理會使我們心意更新,改變我們的生命。認識基督之後,祂的愛會激勵我們,給我們強大動力去愛神愛人。
祂的犧牲的死主導著我們,驅使我們去服侍和榮耀祂。我們都是蒙恩得救的人,我們的舊人已死,現在是新造的人,不再為自己而活,而是為基督而活。
哥林多後書5: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;因我們這樣斷定,一人既替眾人死,眾人就都死了;
聽道行道
39.那些聲稱有信心,但卻沒有在生命中結出好果子的人,是未曾得救的。因信稱義的人不只聽道,而且行道。沒有行為的信心在聖經裏被稱為死的信心,是不能救人的信心。
雅各書2:14 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甚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
不持續和習慣性地犯罪
40.因為我們的屬靈變革,我們不像從前,不再受罪的轄制。我們會為罪而掙扎,仍然會經常犯罪,但我們很憎恨罪,罪不是我們的習慣和生活方式。因為我們已蒙重生,成為義的奴僕,就不會活在罪裏。
活在罪裏和犯罪有很大的分別,活在罪裏意味著你已經把罪當作一種生活方式,犯罪意味著你掙扎但仍懷著悔改的心回轉到神那裏。正如一作者說:基督徒不會持續和習慣性地犯罪。
約翰一書3:9 凡從神生的,不犯罪,因神的道存在他裏面,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神所生的。
毫無果實
41.若然一個人雖然宣稱信了耶穌,卻仍然持續和習慣性地犯罪,仍然很愛罪和活在罪中,他就不是一個真正的信徒。持續和習慣性地犯罪,並公然活在罪中的人,並沒有真正接受基督為一生之主。很多人都聲稱自己是信徒,但沒有生命改變,又毫無果實;這些人實在是從來沒有得救信心、沒有得稱為義。
提多書1:16 他們宣稱認識神,卻在行為上否認他;他們是可憎惡的,是悖逆的,不配做任何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