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良心做人 可得永生?
第二章
伴随一生的监护者
心是存在的核心
9. 在圣经的用语中,「心」不仅指肉体的器官,更是人整个存有的中心,包含理智、情感、意志和灵性。良心就居住在这核心之中,监察着人的思想、言语和行为,是灵魂的「内在王座」。
五旬节那天,彼得讲道后,众人「觉得扎心」,正是良心在圣灵大能光照下发挥作用的明证。这种「扎心」不是心理疾病的症状,而是灵魂苏醒的记号,促使人深刻认识自己的罪,从而产生悔改的渴望,奔向救恩的泉源。
使徒行传2:37 众人听见这话,觉得扎心,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:「诸位弟兄,我们该怎样做呢?」
记录的书记
10. 清教徒神学家Tom Watson曾用法庭的比喻来形容良心的多重功用。首先,良心是一本永远准确的记录册,将我们的每一句话、每一个动机、每一件行为都刻划在「心版」上,连我们自己都遗忘了的隐秘过犯,它都忠实存档。这些记录无法涂抹,无法篡改,成为日后神审判的确凿证据。
大卫统计百姓人数的时候,心里骄傲地以为「兵多就稳赢」,不需再倚靠神了。他将属神的百姓据为己有,倚靠军力而非耶和华。当约押呈报一百三十万大军的数目之际,良心这位书记官便调出他心中潜藏的骄傲和僭越记录,使他无法在神面前掩饰,只能「心中自责」(撒下24:10)。
这提醒我们:生命中没有「秘密」的罪,一切都在神的鉴察和良心的记录之中。
耶利米书17:1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、用金钢钻记录的,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和坛角上。
控告者和辩护者
11. Tom Watson又说,在人心这个内在法庭中,良心既是严厉的检察官,也是诚实的辩护律师。当我们作恶时,它站在控方席上,列举我们的罪状,带来控告和定罪;当我们按真理而行时,它又为我们辩护,使我们享受无愧的平安和喜乐。这种自我对话和挣扎,正是良心在执行其司法功能。
一个健康的良心不会无理取闹,也不会纵容罪恶;它既会为真罪责备我们,也会为真义安慰我们,引导我们走在真理的正道上。
哥林多后书1:12 我们所夸的是:我们在世为人,特别是跟你们的关系,是凭着神所赐的坦率和真诚,不是靠人的聪明,而是靠神的恩惠;这是我们的良心可以作证的。
可靠的证人
12. 良心也是法庭上不可或缺的诚实证人,其证词具有高度可信性,因为它见证的是当事人自己最隐秘的动机和行为,没有外人比我们自己更清楚内心的真实状态。
当我们向神祷告时,良心知道我们是否有口是心非;当我们服事他人时,良心鉴察我们是出于爱还是虚荣;当我们面对诱惑时,良心知道我们内心的挣扎或妥协。这位证人从不作伪证,也不受贿赂,它的见证在神面前具有决定性的力量。
罗马书2:15 他们显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,他们的良心一同作证—他们的内心挣扎,有时自责,有时为自己辩护。
公正的法官
13. 良心不仅记录和见证,更拥有审判权,坐在人心中至高法庭的法官席上。它按照内化的道德律法宣判我们有罪或无罪,这个判决不是建议性的,而是带有强制性的道德力量。
当我们违背真理时,它宣告定罪,带来内在的煎熬;当我们遵行旨意时,它宣告称义,带来深层的平安。这个内在的判决预示着将来神最终审判的严肃性,提醒我们:今日良心的定罪或称义,关乎永恒的命运。
约翰一书3:20 即使我们的心责备自己,神比我们的心大,他知道一切。
执行的刽子手
14. 最后,Tom Watson说,良心的判决不只是宣判,更伴随着刑罚的立即执行。当我们犯罪时,良心以内疚、焦虑、失眠、失去平安为刑具折磨我们,这种痛苦有时比肉体的死亡更难忍受。
大卫虽然没有杀害扫罗,但偷偷割下「耶和华受膏者」的衣襟,良心便控告他对神所设立权柄的不敬和僭越,因此「心中自责」,经历了良心严厉的鞭打。这种痛苦不是毫无意义的折磨,而是出于神的怜悯,要驱使人寻求救赎和赦免,回到神面前认罪悔改。
撒母耳记上24:5 随后大卫心中自责,因为他割下了扫罗的衣角。
导向悔改的刺痛
15. 良心最崇高、最荣耀的功用,是叫人知罪,为圣灵的救赎工作预备道路。当良心被神的话语光照时,它产生的「扎心」不是为了毁灭人,而是为了拯救人;不是为了定人的罪,而是为了引人认罪。
这种深刻的罪恶感促使人放下骄傲和自尊,承认自己无法自救,从而奔向十字架的救恩。没有这种扎心,人就永远不会感到需要救主;没有良心的责备,人就会在罪中安然走向灭亡。
撒母耳记下24:10 大卫数点百姓以后,心中自责。大卫向耶和华说:「我做这事大大有罪了。耶和华啊,现在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,因我所做的非常愚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