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爱世人 信子得永生
第一章
救恩的意义
人类的堕落和罪的普遍性
1. 自人类始祖悖逆神以来,罪便如影随形地缠绕着世人。当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违背神的命令,他们便从原本纯洁无瑕、与神和谐的状态,堕入罪疚和羞耻之中。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,更成为全人类命运的转捩点——罪性从此透过血脉代代相传,渗入每一个生命的根源。
罪性并非仅是行为模仿,而是内在本质的遗传。罪性如基因般嵌入人性深处,经由生育世代相传。我们不是在无罪环境中「学坏」,而是生来就带着「罪人」的身份——一个倾向悖逆神、偏爱自我、无法自救的「旧我」。
圣经启示我们一个令人警醒的事实:没有人是在纯洁中开始人生的。大卫王在圣灵感动下承认:「我是在罪孽里生的,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。」

这并非指怀孕或生育本身有罪,而是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属灵现实:我们尚未呼吸第一口气,罪性已存在于生命之中。这不是后天环境的薰染,亦非教育失当的结果,而是与生俱来的本质。
从最年幼的婴孩到最年长的长者,从最文明的社会到最原始的部落,罪的痕迹无处不在,证明了圣经所宣告的普世性堕落。
诗篇51:5看哪,我是在罪孽里生的,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。
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
2. 正因如此,人类绝无可能凭借自身努力挣脱罪的辖制。无论是道德修养、宗教仪式,抑或善行积累,都无法根除我们里面的罪性。普世之人都是亚当后裔,无一例外地带着这沉重的遗传印记。
世间唯独耶稣基督是无罪的神-人,其余众生皆在罪的权势下。我们或许能暂时压抑某些外在的行为,却无法改变内心的动机和倾向;我们能修饰表面的品德,却无法洁净心灵的深处。
这和世俗宗教及哲学所宣扬的「人性本善」截然相反。圣经毫不讳言地指出:人类的本质并非向善,而是倾向罪恶;不是寻求神,而是逃避神;不是光明之子,而是黑暗之民。
这并非否定人类文化中一切美善的事物,而是指出这些表面的良善无法触及我们灵魂深处的根本问题——使我们和创造主隔绝的罪性。我们的问题不是缺乏知识或机会,而是心灵的根本败坏,导致我们对真理视而不见、对恩典充耳不闻。
罗马书
3:10就如经上所记:「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
3:11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神的。
3:12人人偏离正路,一同走向败坏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
灵性的死亡
3. 在神的道德秩序中,罪和死有着不可分割的连结;犯罪的灵魂必走向死亡。自从人类堕落以来,死亡的阴影便笼罩着整个人类历史。
正如一位神学家所言:「人类的整个生命都在死亡的阴影之下,今生的其它苦难都是死亡的预兆。」(John Frame, Systematic Theology, 858)
每一个疾病、每一次分离、每一场灾难,都在提醒我们那终将临到的终局。
没有人能逃脱这终极的命运,没有人能凭自己力量挣脱阴间的权势。然而,圣经所启示的「死」并非指生命的彻底消灭,而是指关系的断裂和分离。
死亡以三个层次临到人类身上。 「死亡三部曲」的第一部分是灵性的死亡,即和神隔绝的状态。神是圣洁的,不能和有罪的人相交,因此罪成为我们和神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。
神是一切生命、爱、光和美善的源头,和祂隔绝便是灵性的死亡,是生命最深层的贫瘠和干渴。这种死亡在今生已然开始,人心灵飘荡无寄,意义失落,内里却又莫名渴慕永恒,仿佛迷途的灵魂在黑暗中摸索那早已失去的光。
罗马书6: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
肉身死亡
4. 灵性死亡之后,肉身死亡便如影随形。这用尘土所造的身体终将朽坏,归回尘土,灵魂则离开躯壳,归向赐生命的神;信徒立即进入与主同在的安息,未得救赎者则被投入阴间。
对基督徒来说,死亡不过是过渡:肉身虽朽坏,灵魂却立即与主同在,充满喜乐、安息与荣耀,等候那复活的荣耀身体。
未蒙救赎的灵魂,则面对阴间的黑暗,等候审判日那无可逃避的终极裁决,内心充满恐惧。
这中间状态并非灵魂的沉睡,而是有意识的存在,或充满盼望,或充满恐惧。
传道书 3:20都归一处,都是出于尘土,也都归于尘土。
「第二次的死」
5. 死亡的最终阶段是「第二次的死」——永远和神的荣耀、恩典和祝福分离,被投入地狱,承受永恒的刑罚。这不是肉身的消亡,而是意识清醒的、无止境的和神隔绝。在那里,罪恶不再被赦免,痛苦不再有炼净意义,也不会终止。
葛培理曾精辟地总结:「死亡包含三个层面:1)即时的灵性死亡;2)肉体死亡的开始(我们自出生那一刻起,便迈向死亡);以及3)终极的永恒死亡。」(Billy Graham, The Inspirational Writings, 35)
对于基督徒,死亡并非生命的终结,而是进入真正生命的门槛;但对于不信者,死亡标志着向「第二次的死」的过渡——和神永远分离的存在。
正如一位作者所言:「我们并非身处活人之地,前往死亡之乡;相反,乃是身处死亡之地,前往永生之乡。」(Robert Jeffress, A Place Called Heaven, 83-84)
这句话道出了基督徒独特的生死观:我们虽然活在必死的肉身中,却已经拥有永恒的生命;而那些拒绝救恩的人,虽然肉身存活,灵魂却早已死去。
启示录
20:14死亡和阴间也被扔进火湖里,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
20:15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,就被扔进火湖里。
何谓救恩?
6. 基督教的本质是救恩的宗教;若不理解救恩,便无法把握基督信仰的真谛。圣经中拯救虽可指从危险或苦难中蒙拯救,但其核心意义永远是属灵的、永恒的拯救。
当保罗和西拉对狱卒说「当信主耶稣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」时,他们指向的是灵魂的永恒归宿,而非仅仅是今生的平安顺遂。
救恩关乎我们和创造主的关系能否恢复,关乎我们能否逃脱罪的刑罚,关乎我们能否进入永恒的荣耀。
要明白救恩,首先须问:我们从何处被救出来?答案是:从神的愤怒、从罪的刑罚、从永死中被救出来。
这三个层面环环相扣,构成了救恩的完整图景。我们不仅需要从过去的罪疚中被释放,也需要从现在罪的权势中得自由,更需要从将来罪的存在中被拯救。
使徒行传16:31当信主耶稣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
从神的愤怒得救
7. 圣经启示一位既慈爱又公义的神。神的圣洁使祂完全反对罪恶,愤怒是祂对罪恶神圣的回应。这愤怒不是失控的情绪爆发,而是对邪恶坚定不移的反对,是维护宇宙道德秩序的必需。
一位神学家精辟地指出愤怒的意义:「这是神对邪恶亲自的、公义的、持续的敌对,是祂的坚定拒绝与之妥协,并决意加以审判。」
我们生来便是「该受惩罚的人」,神为人类的罪恶积蓄了祂的愤怒,将在「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」倾倒出来。纵使人在今生暂时未受审判,永恒的愤怒仍在等候,这是祂对宇宙道德秩序坚定维护的必然结果。
救恩的首要意义,便是从这将临的、神圣的愤怒中被拯救出来。成为神愤怒的对象,是人类最大的灾祸,比任何今生的苦难都更加可怕。
帖撒罗尼迦前书1:10等候他儿子从天降临,就是神使他从死人中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愤怒的耶稣。
神恨恶罪人也恨恶罪
8. 坊间流传「神爱罪人但恨恶罪」的说法,和圣经的教导相悖。它试图将罪和罪人分开,仿佛罪是独立于罪人的抽象存在。但圣经明确宣告:神不仅恨恶罪,也恨恶作孽的人。这不是说神对人没有爱,而是指出在祂圣洁的标准面前,罪人和罪无法分割。
一位圣经学者指出:「贯穿全人类、贯穿以色列民族的巨大分水岭,不在于善人和恶人之间,而在于寻求神的人和离弃神的人之间……这才是最终区分人类的标准:不在于我们是善是恶,因为我们都是罪人;在神眼中,祂的仆人是那些寻求祂的人,而罪人是那些离弃祂、将盼望寄托于他物或他人的人。」(David Pawson, Come With Me Through Isaiah, 391)这种区分至关重要:它提醒我们,问题不在于比较谁的罪较轻,而在于我们是否愿意承认罪并寻求神的怜悯。
诗篇5:5狂傲的人不能站在你眼前;凡作恶的,都是你所恨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