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记
第三章
亲属-救赎者
「拾落穗」
21.在第2章,路得记的作者向我们介绍一个名波阿斯的人物,他是一位德高望重和爱护弱势人士的「大财主」,他亦是拿娥米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戚。他是这故事的英雄,他会在拿娥米和路得需要时拯救她们,扭转她们的命运。
介绍波阿斯之后,我们看到路得要求拿娥米准许她到田里去「拾落穗」。拾落穗是古代以色列的一种常见行为,它是当时百姓对弱势群体做慈善的一种方式。神命令地主收割庄稼时,不要撤底收割土地的所有,要刻意净下一些,并准许贫穷的人到他们土地执拾这些剩余的庄稼,作为粮食。
摩西律法要求以色列人的收割者要留下些谷物或其它产品在田间,或在葡萄树上,使穷人和外国人可以从而谋生。
利未记
19:9「你们在自己的地收割庄稼时,不可割尽田的角落,也不可拾取庄稼所掉落的。
19:10不可摘尽葡萄园的葡萄,也不可拾取葡萄园中掉落的葡萄,要把它们留给穷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神。
神指引她的脚步
22.得到拿娥米准许,路得立即开始去拾落穗,她不知不觉来到波阿斯的一块田地工作。作者说这只是「恰巧」,但我们知道这并不是偶然,因为在神的宇宙永远没有任何事情是意外,一切都是跟随神的设计,按照总体计划进行的。毫无疑问祂指引她的脚步,去成就祂对子民的旨意。
当波阿斯见到路得时,他问监督收割的仆人,她是谁家的女子?当他得知她是路得时,他请她继续在他的田里收拾,不要去其他地方,要跟着他的女仆们(收拾者通常在收割者离开后始进来);若是她渴了,可到水缸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。他还指示他的收割者不可干扰她。我们见到他对路得表示善意,充满恩慈。
得到波阿斯特别照顾,路得谦卑地脸伏于地叩拜,更说自己作为外邦人是不配受他恩待。
路得记
2:8波阿斯对路得说:「女儿啊,听我说,不要到别人田里去拾取麦穗,也不要离开这里,要紧跟着我的女仆们。
2:9你要看好我的仆人正在哪块田收割,就跟着女仆们去。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侵犯你。你渴了,可以到水缸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。」
2:10路得就脸伏于地叩拜,对他说:「我既是外邦女子,怎么会在你眼中蒙恩,使你这样照顾我呢?」
投靠在耶和华的翅膀下
23.波阿斯和路得倾谈,称她为女儿,显然她是比他年轻得多。他口出恩言,称赞她为婆婆所做的一切,并祈求神报偿她。他显然敬佩她的忠诚及高尚品格。
他说她来到神的翅膀下,这词语意思是母鹰展开双翼保护小鹰,它依偎在母亲的翅膀下;这比喻在圣经里象征神是我们的保护者(诗36:7)。
波阿斯的母亲是妓女喇合(太1:5),是迦南人,通过婚姻加入了以色列社区。因此他知道一个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的外国人的困难,这可能是他表现出对路得特别照顾的原因之一。
路得记2:12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报偿你。你来投靠在耶和华-以色列神的翅膀下,愿你满得他的报偿。」
一见钟情
24.在吃饭时,波阿斯邀请路得和他的收割者一同吃。他还指示他的收割者要准许她在禾捆中拾取麦穗,而不是在收割者之后拾取;他们还要从捆里抽一些出来,留给她拾取。波阿斯对路得的供应比律法的要求更慷慨得多,律法只要求在收割者完成工作之后,拾穗者可在田间拾取麦穗。
他的言行表明他对路得特别照顾。有些评论家认为,路得可能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,可能他对她一见钟情。
波阿斯这样安排,路得其实不是拾净穗,是近乎割禾青,波阿斯只是未叫工人将礼物送到府上。
路得记
2:15她又起来拾取麦穗,波阿斯吩咐仆人说:「她即使在禾捆中拾取麦穗,也不可羞辱她。
2:16你们还要从捆里抽一些出来,留给她拾取,不可责备她。」
「亲属-救赎者」
25.当路得带着所收集大量的大麦回家时,拿娥米问她那天拾麦穗的地方,她回答说是波阿斯的田地。当时拿娥米可能意识到这情况的意义,就祝福他,并且说他是一个本族的人,是一个可以赎回她们产业的至亲。
一讲到赎回产业的至亲, 这本书的主题就出现了。 神给以色列人一个律法,就是至亲的亲戚,在某些情况下, 要救助有需要的亲人, 这律法是路得记的主中心信息。
根据摩西律法,救赎者或「亲属-救赎者」或「属业至亲」是一个可以拯救的亲人,可以使人摆脱困境的亲属。根据利未记25:48-49,亲属-救赎者是近血亲,他可能是兄弟,叔伯或表兄弟。亲属-救赎者的职责包括:
- 出资赎回亲属因贫穷而卖去的土地(利25:23-25);
- 出资赎回因贫穷而卖身为奴的亲属(利25:47-55);
- 照顾贫穷和无助的家庭成员(利25:35);
- 娶已故亲属的无子女的寡妇为妻,免得他死后无名 (申25:5) ;
- 为他兄弟的血报仇追缉凶手(申19:11-13)。
根据这律法,波阿斯可透过娶路得为妻,来保存她死去丈夫家族的名,为他生子立嗣。
申命记25:5「兄弟住在一起,若其中一个死了,没有儿子,死者的妻子就不可出去嫁给陌生人。她丈夫的兄弟应当尽兄弟的本分,娶她为妻,与她同房。
「弟娶兄孀」
26.根据以色列的律法,若然丈夫去世,留下妻子没有后裔,未婚的大伯或小叔有义务要娶他兄弟的遗霜,有人简称这为「弟娶兄孀」的习俗。为了死去的弟兄留后,免得死者的名涂抹了,这叔娶寡嫂结合所生的第一个孩子要用死者的名字命名,要归于死者名下。
如果一个兄弟不履行他的责任,寡妇要在长老面前,脱下他脚上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去公开羞辱他。
申命记25:6妇人生的长子要归在已故兄弟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去了。
把弟兄所卖的赎回
27.至于土地,以色列人在约书亚时代获得分配土地为产业。如果一个以色列人陷入贫困,被迫卖掉他的土地,他的亲属有义务将它买回来,归还给他和他的继承人。
这两个关于「第娶兄孀」和赎回土地的律法,在摩西律法中并没有联系在一起,但如果一个以色列人卖掉他的土地,而又离世,净下一寡妇,它们就自然而然地会联系起来。
路得记告诉我们,在这律法之不,要求赎回土地的亲属-救赎者也要和寡妇(在路得的情况下,继承人的遗霜)结婚,以使死者的名不会涂去,他的家人可继续拥有土地。
利未记25:25「你的弟兄若渐渐贫穷,卖了他的一些产业,他的至亲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