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撒瑪利亞人 愛無界限
第二章
得救是本乎恩
耶穌的回答:指出人的無能
8. 耶穌給這位神學家的回覆是:「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。」但人怎能符合這兩大誡命的要求?自古以來,可曾有一個人真正做到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神,又愛鄰如己?這兩項要求,有誰能徹底達到?
既然如此,耶穌的回應究竟是什麼意思?祂似乎在引導這位律法師靠行為自我救贖,但聖經清楚說明,這是絕對不可能的(加 3:11)。
耶穌刻意將他指向一個他無法達成的標準,正是要讓他看清自己的無能,驅使他承認:靠自己絕不能得救。祂給他一個無可逾越的挑戰,目的不在於定罪,而在於激勵他去尋求那位真正的救主。
耶穌引用律法的要求,不是要律法師靠行為得救,而是要他通過律法看見自己無法靠行為得救 (羅 3:20)。
路加福音 10:28「耶穌對他說:『你回答得正確,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。』」
律法的目的:引人歸向基督
9. 律法的目的不是救人,而是引人歸向基督。它像一面鏡子,照出人的污穢,使人知道自己無法靠己力達成神的標準,從而承認需要救贖。若人能靠律法得救,基督就不必降世為人。正因人無能自救,基督才必須成為我們的救贖(加 3:24)。
神的律法為墮落的罪人設立了一個永不能達到的完美標準。然而,福音的奇妙之處正在於:神的聖子耶穌已為我們完全達成這標準。祂一生全然順服,活出完美的愛神和愛人,並在十架上承擔了我們的罪。
聖經清楚指出,救恩不是靠人的努力,而是出於神的恩典。人是因信稱義:唯靠信心,不靠行為,蒙神算為義,得罪的赦免。
哥林多後書 5:21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。
自義攔阻恩典
10. 話說到此,這位律法師本該在耶穌面前謙卑下來,誠實承認自己完全無力遵守律法,並懇求祂的恩典。因為救恩唯獨從神而來,絕非出於人的行為。
但他並沒有懇求耶穌的恩典,也沒有尋求祂的救贖,反而試圖轉移話題,斤斤計較地問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
他剛才提出了人生最重要的問題,耶穌卻給了他一個看似簡單的答案;可能他自覺提問顯得愚拙,於是急於證明事情並非如此簡單,企圖挽回面子。
這位律法師心裡自以為義,渴望證明自己已經遵行了律法。然而,耶穌洞察他的心態,揭露他真正的光景:他並非義人,而是需要救恩的罪人。人若不放下自義,就無法領受恩典。
他的掙扎,正是人心的普遍寫照:我們渴望永生,卻不願承認自己的無能;我們想靠自己努力,卻發現永遠不夠。唯有當人謙卑下來,承認自己是罪人,才能真正尋求救主。
路加福音 10:29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
誰「不是」我的鄰舍?
11. 這神學家要求耶穌給他「鄰舍」 的定義。我們是否需要愛所有接觸到的人?有沒有任何的界限?應否有一個準則,可用以確定誰是我們的鄰舍?他的問題假設有些人不是鄰舍。
這正是許多人的通病:我們總想給神的誡命設置「邊界」,以便自己能輕易地達到要求。
有學者推測,他問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是期望得到這樣的答案:「你的親屬、你的朋友……」這樣他就能自豪地宣稱:「我從小已完全愛他們了。」
正如耶穌後來所說,法利賽人「喜歡在人面前顯得公義」。他們的義是表演性的,為要博取人的稱讚,而非出於對神的敬畏。
路加福音16:15a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,你們的心,神卻知道;
恩典排除一切自誇
12. 這位律法師的掙扎,正是全人類的寫照:我們總想為愛鄰舍「劃定範圍」,為順服神「保留餘地」,好讓自己看起來「還不錯」。但神的標準從不妥協,祂要的是全然的愛、徹底的順服、無偽的公義。而沒有一個人達標。
正因如此,聖經堅定宣告:你們得救是本乎恩……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弗 2:8–9)「免得有人自誇」 這句話如一把利劍,刺穿一切宗教的自義、道德的驕傲、事奉的虛榮。救恩若有一分出於人,人就有誇口的餘地;但神特意將得救完全建基於祂的恩典和基督的作為,使人只能俯伏敬拜,說:「這不是我配得的,乃是祂憐憫我。」
因此,福音不是呼籲人「做得更好」,而是宣告:「祂已成就一切」。 我們不是靠愛鄰舍得救,而是因蒙救贖,才學會去愛。
這故事不是道德勸勉,而是恩典的鏡子,照出我們的無能,並指向那位主動尋找、捨命拯救的真鄰舍:耶穌基督。
提摩太後書 1:9神救了我們,以聖召召我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而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;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