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撒瑪利亞人 愛無界限
第一章
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
耶穌和律法師的相遇
1. 親愛的讀者,你是否聽過那個家喻戶曉、津津樂道的故事—好撒瑪利亞人?
二千年來,這位無名的撒瑪利亞人以其出人意料的憐憫行為,激勵無數信徒投身愛的服事。今天,全球許多慈善機構甚至以「撒瑪利亞人」為名,彰顯這份跨越偏見和隔閡的愛。值得留意的是,聖經中其實並沒有稱他為「好」撒瑪利亞人;「好」這個形容詞是後人因感動而加上的。如今,「好撒瑪利亞人」已成為「樂於助人者」的代名詞。
然而,這故事的深意遠不止於道德勸勉。它的起源,是一場關於永生的對話。

在耶穌事工的某一天,有一位猶太律法師---卽今天的神學家---前來試探耶穌,他問耶穌以下這個問題。路加告訴我們,他並不心存好意,不是在尋求真理,只是想看祂是否會在律法的解釋上失誤。這人熟讀摩西律法,外表敬虔,然而他的動機並非謙卑求問,而是要考驗耶穌。
路加福音 10: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「老師!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永生的問題:人心最深的渴望
2. 這位律法師站起來,向耶穌提出這個千古問題:「老師!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這個問題看似平常卻重量千鈞;雖然他的提問動機不純,卻觸及了人類最根本的關切、人心最深的渴望。事實上,這是人生最重要的問題--沒有任何事比永生更為重要。永恆的生命,使我們今生所做、所擁有的一切現世事物都顯得微不足道、毫無永恆價值。
在一切人生議題中,沒有比「永生」更為根本的。永生不只是短暫生命的延續,更是和神同在的永恆福分(約 17:3)。在另一場合,一個認真的尋求者亦問過耶穌同樣問題。
路加福音18: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:「善良的老師,我該做甚麼事才能承受永生?」
永生是恩典,不是工價
3. 但他的問題本身帶有矛盾。他問「我該做甚麼」,顯示他以為永生可以靠行為得來;這是耶穌時代猶太教的普遍觀念。然而「承受」一詞卻表明,永生乃是一份產業,是基於血緣或恩典的無償賜予,是神白白賜下的。若永生能靠行為賺取,那就不再是恩典,而是基於功勞的報酬,是工價。
作為宗教和律法的專家,他理當知道先知以賽亞的宣告:因我們的不潔淨,就連我們的義行,在神眼中也像「污穢的衣服」。聖經學者説:這裡的「污穢的衣服」,在希伯來文中特指女性月經期間使用的衛生布,是當時公認最污穢的物品。
試想:連人眼中最值得稱許的「義行」--那些道德善舉、宗教奉獻、自我犧牲--在神至聖至潔的光中,竟如同沾滿污穢的破布!這比喻之所以如此強烈,正是要粉碎一切倚靠行為自救的幻想。
以賽亞書64:6a我們都如不潔淨的人,所行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。
人類普遍的錯誤觀念
4. 這問題表面上似乎是出於敬虔的追尋,實際上卻帶著自義的心態。他以為永生可以靠行為得來,卻忽略了永生乃是神的恩典。
在人類漫長的歷史中,許多人和這位神學家一樣,犯了同樣錯誤。他們假設:若有永生,就必須靠自己的努力去賺取;他們相信,只要行得夠好,就能配得永恆。
有人試圖通過行善積德、遵守規條來尋求內心的平安;有人通過宗教儀式、禁食禱告來證明自己的 「虔誠」;還有人通過捐獻財物、幫助他人來換取 「救恩的門票」。
然而,和一般人的理解恰恰相反,聖經清楚宣告:永生是神所賜的禮物,不是靠人的功勞可以賺取。沒有人能因遵守律法或行善而得救。
以弗所書
2: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神所賜的;
2:9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從試探到自省:耶穌的反問
5. 耶穌知道這位神學家來意不善,是想試探祂,因此不直接回答,反而反問他說:「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是怎樣念的呢?」這亦是耶穌常用的教導方式 --不直接給答案,而是引導對方回到聖經本身。
正如一位學者評論,耶穌的方法可被一句笑話捕捉:「拉比為什麼要用問題回答問題?」答案是:「拉比為什麼不應該用問題來回答問題?」耶穌反守為攻,使被審問的人成了審問者。(David E. Garland,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: Luke, 頁438)
另一作者則說:「律法師試圖把耶穌放在證人席上,但耶穌轉而把他放在證人席上。」

耶穌的反問,是要引導他親自思想並承認律法的要求。這場對話,成為引出「好撒瑪利亞人」故事的契機。
路加福音 10:26耶穌對他說:「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是怎樣念的呢?」
律法的功能:使人知罪
6. 自古以來,人類普遍以為救恩可以靠自己努力、靠遵守宗教規條來獲得。這正是宗教的本質:人試圖靠自己的功德接近神。然而聖經卻指出,人若不認識自己的無能,就永不會尋求救主。律法師的問題正揭示了人心的驕傲和自信。
耶穌用問題引導他反思,讓他親自承認律法的標準。這正顯明律法的功能:不是使人得救,而是使人知罪,進而尋求救贖。律法揭示神的聖潔,使人看見自己的全然敗壞。
羅馬書 3:20「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認識罪。」
律法師的回答:愛神和愛人
7. 這位神學家給耶穌的答案,由兩段舊約經文組成:《申命記》6:5 和 《利未記》19:18。第一段命人要盡心愛神,第二段要愛鄰如己。
然而問題在於:誰能真正做到這兩個誡命?自古以來,沒有一人能全然愛神,又愛鄰如己。律法的要求不是部分的愛,而是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的愛。人若要靠律法得救,必須毫無瑕疵地遵守,但誰能做到呢?人心本是敗壞,常常偏行己路。這位律法師雖能背誦經文,內心卻無法真正活出這愛。
這個答案本身是正確的。這兩處經文總結了人一生對神和對人的責任。後來,耶穌自己也用這兩條誡命來總結全部律法的要求(可 12:30–31)。
對此,耶穌給了一個看似簡單、卻意味深長的回應。
路加福音
10:27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—你的神,又要愛鄰如己。」
10:28耶穌對他說:「你回答得正確,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