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基督 最具影響力的人物
第四章
聖經的神蹟真實可信
「在你沒有難成的事」
15. 在現代社會,科學理性成為主流,人們常以「經驗可驗證」作為真理的標準。因此,聖經中所記載的神蹟--紅海分開、耶穌使死人復活、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等--常被質疑為神話或傳說。然而,作為基督徒,我們堅信神蹟是真實的,並且具有深刻的神學和歷史意義。
本章將從三個層面來向讀者解釋聖經神蹟的可信性:神的全能、歷史見證的可靠性、以及信仰的必要性。
聖經首先啟示神是創造天地的主宰。祂以話語創造宇宙,祂的能力超越自然法則。若神能創造萬有,祂也必能在祂所創造的秩序中行奇事。
舊約中,紅海分開、嗎哪降下、寡婦的油不斷,都顯明神對自然界的主權;新約中,耶穌醫治瞎子、使拉撒路復活、平靜風浪,彰顯祂是神的兒子,能力和父神同等。
否認神蹟,就是否認神的全能,將祂縮減為受自然法則限制的有限存在;然而聖經的神是無限的,祂的作為超越人類想像。
耶利米書 32:17『唉!主耶和華,看哪,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和地,在你沒有難成的事。
神蹟有見證和記錄
16. 聖經中的神蹟並非憑空捏造,而是有歷史背景和見證人。
- 舊約的群體見證:出埃及的神蹟是整個以色列民族的共同經歷,不是單一人的幻覺。神學家估計當時可能有二百萬人之多親眼目睹紅海分開、嗎哪從天而降,並將這些奇事代代相傳,成為民族信仰的根基。

- 新約的使徒見證:耶穌的神蹟由眾多門徒和群眾目擊。福音書作者馬太、約翰是直接見證人;馬可、路加則根據第一手資料撰寫。
- 復活的核心神蹟:耶穌的復活是基督信仰的根基。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5章指出,復活後的基督曾顯現給五百多弟兄。若此事是虛構,初代教會不可能在逼迫中迅速擴展,門徒也不會為謊言甘願殉

此外,聖經的神蹟記載並非誇張的神話,而是嵌入歷史脈絡中,和當時的地理、文化、政治背景相符。考古學和文獻研究也不斷印證聖經的可靠性。
《路加福音》作者告訴讀者,他根據親眼見證人所傳的事,並經過仔細考察,才忠實記錄下來。聖經的神蹟有見證、有記錄,並非憑空捏造。以下這節經文強調了福音書的歷史根基。
路加福音
1:1-3提阿非羅大人哪,有好些人提筆作書,述說在我們中間所實現的事,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。這些事我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,我也想按著次序寫給你,
1:4要讓你知道所學的道都是確實的。
神蹟是救恩的印證
17.神蹟不只是奇觀,而是神救恩計劃的印證。
- 耶穌的神蹟:祂醫治病人,顯明祂是生命的主;祂使死人復活,預示祂自己戰勝死亡;祂平靜風浪,顯明祂是自然的主宰。這些神蹟不是表演,而是指向祂是彌賽亞的身份。

- 十字架和復活:耶穌的受死和復活是最大的神蹟。祂的血赦免罪,祂的復活帶來永生。若沒有復活,基督信仰便失去根基(參林前15:17)。
- 今日的神蹟:雖然我們未必天天看見超自然現象,但神仍在信徒生命中行奇事:罪人悔改、破碎家庭得修復、絕望者得盼望,這些都是聖靈的超自然工作。
因此,神蹟不僅是歷史事件,更是信仰的核心。它們呼召人悔改、信靠基督,並見證神的國度臨到。神蹟的意義不是單純的奇觀,而是為了引導人信靠基督,得著永生。
約翰福音
20:30耶穌在他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沒有記錄在這書上。
20:31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使你們信他,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。
理性和信心的結合
18.有人認為相信神蹟是「盲信」。然而,基督徒的信心並非毫無根據,而是建立在理性和啟示的結合上。
- 理性層面:若神存在,祂必能行神蹟。否認神蹟的前提往往是無神論或自然主義,而非理性必然。
- 啟示層面:聖經是神的話語,祂藉著先知和使徒記錄祂的作為。信徒接受聖經的權威,就能接受神蹟的真實。
- 信心層面:信心不是否定理性,而是超越理性。理性能引導我們思考,但信心帶領我們進入更高的層次,使我們在有限的理解之外,仍能信靠神的應許。信心是對未來盼望的堅定把握,也是對未見真理的確切肯定 (來11:1)。
因此,信神蹟既合理又必要。以下這節經文強調了信心和理性的結合:信不是盲目,而是通向經歷神作為的門路,引領我們進入神無限的榮耀。
信心超越理性,當人憑信心回應神,就能在有限的理性之外,窺見祂偉大的作為,並在生命中見證祂的榮耀。
約翰福音11:40耶穌對她說:「我不是對你說過,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?」
神蹟是信仰的印記
19.聖經中的神蹟不僅是歷史的記錄,更是信仰的印記。它們向我們宣告:神是真實的、全能的、慈愛的。祂在古代曾行奇事,今日仍在祂子民的生命中動工。每一次悔改、每一次醫治、每一次生命的更新,都是神蹟的延續。
基督教是一個充滿神蹟的信仰。 有一位作者寫道: 「事實上,基督教所有基本且獨特的要素都是神蹟:創造、啟示(首先臨到猶太人)、律法的頒布、預言、道成肉身、復活、升天、再來以及最後的審判。」(Peter Kreeft,引自Josh McDowell,Evidence for Christianity,頁458)

我們相信神蹟,因為:
- 它彰顯神的全能:祂是創造天地的主,沒有難成的事。
- 它有歷史見證:眾多目擊者、群體經歷,成為信仰的堅固根基。
- 它印證救恩真理:耶穌的十字架和復活是最大的神蹟,帶來赦罪和永生。
拒絕神蹟,就是拒絕神的作為;接受神蹟,就是接受祂的愛和救恩。願我們都以謙卑的心相信聖經的神蹟,並在生活中見證祂的奇妙恩典,成為世人的光和鹽。
神蹟是信仰的印記,它們不僅屬於過去,更在今日隨著福音的宣講而彰顯,證實神的真理。
馬可福音 16:20門徒出去,到處傳福音。主和他們同工,藉著伴隨的神蹟證實所傳的道。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