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真的存在嗎?「尋找,就找到」
第八章
人的選擇,不是神的選擇
「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」
27.有些人質疑:地獄的觀念在道德上是荒謬的!他們說:一位充滿愛和憐憫的神,怎可能將人投入地獄,甚至讓人在那裡永遠受苦?這樣的神,豈不是殘忍、冷酷,甚至像個虐待狂?
但這樣的指控,其實是對地獄本質的誤解。聖經從未將地獄描繪為神任意施加的酷刑,而是人自由選擇的結果。地獄不是神強迫人去的地方,而是人自己選擇和神永遠分離的終局。
想像一個人:
一生拒絕他的創造主,否認神的存在;
他選擇自己作王,追求肉體的享樂,卻忽略靈魂的需要;
他稱福音為謊言,將關於耶穌的真理視為虛構;
他厭惡神的律法,抗拒神的愛和聖潔,並堅決不願悔改。
如果他一生貫徹、頑固地做所有這些事情,當這樣的人站在神面前時,你認為神應該怎麼對待他?
比利·葛理翰對地獄作這樣的解釋:「地獄是人的選擇,而不是神的選擇……地獄是那種人所選擇的地方:他愛自己勝過愛神,愛罪勝過愛救主,愛今世勝過愛神的世界。審判就是那一刻---神看著悖逆的人,說:『你的選擇將被尊重。』」
約翰福音 3:36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,而且神的憤怒常在他身上。」
自己判了自己入地獄
28.另一神學家寫道:
- 在地獄中的人將會明白,他們是自己判了自己入地獄;
- 因為他們愛黑暗勝過光明,不願讓造物主作他們的主;
- 寧可選擇自我放縱的罪,而不要捨己的義;
- 每個人都將得到自己真正選擇的:要麼永遠與神同在,崇拜祂;要麼永遠沒有神,只是崇拜自己。
- 在地獄中的人不僅知道自己因行為該受此報,更知道在心裡他們確實選擇了這條路。
地獄不是神的殘酷,而是神對人自由選擇的尊重。祂不強迫任何人愛祂、信靠祂、進入祂的國度;祂也不會強迫那些拒絕祂的人和祂永遠同在。
聖經揭示了人心的選擇:不是神將人推入黑暗,而是人自己選擇了黑暗,拒絕了光。地獄的門,正如有人所說,是從裡面反鎖的。
約翰福音 3:19 光來到世上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,這就定了他們的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