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畏耶和華 是智慧的開端
第二章
敬畏神的意義
尊敬的畏懼
1. 敬畏神的「敬畏」在聖經裏原文是「懼怕」。有作者將「敬畏神」簡單地定義為「尊敬的畏懼」;我們尊敬神,因為祂的偉大屬性,和祂在我們生命的奇妙作為;我們畏懼神,因為祂的大能和權柄、聖潔和威嚴,在祂面前,我們要屈膝敬拜,不敢得罪祂。
許多信徒不能明白,為什麽我們要畏懼神?我們要畏懼神,是因為祂是神。許多聖經人物,包括基甸、約伯、以賽亞和以西結,在他們的生命中都表現出對神的畏懼(士6:22-23,伯42:5-6,賽6:1-5,結1:25-28)。雅各在夢中見到神,他醒來後的反應是:「這地方何等可畏!」(創28:17)
馬丁路德分析說,我們對神的畏懼,不是奴隸性畏懼,而是孝順的畏懼。他對奴隸性的畏懼和孝順的畏懼作一區別;奴隸性的畏懼是人對折磨者的畏懼,是一種令人膽戰心驚的焦慮,這也是一種奴隸對苛刻和要求嚴格的主人的畏懼。
在耶穌的按才受託的比喻中,第三個僕人有這種畏懼,因為他不知道神的恩典,對他來說,神是一個很難取悅的苛刻工頭。
馬太福音
25:24那領一千的也進前來,說:『主啊,我知道你,你是個嚴厲的人: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,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,
25:25我就害怕,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。請看,你的銀子在這裏。』
孝順的畏懼
2. 孝順的畏懼,是一種子女心愛和尊敬父親的畏懼。我們對神的畏懼就是這種畏懼;我們擔心冒犯敬愛的天父,不是因為祂會折磨我們,而是因為害怕使祂生氣;這畏懼源於敬愛和崇拜,是一種至高的尊重。
一清教徒作者有這解釋:「這聖潔的畏懼是靈魂的固定性情和特徵;這種畏懼不是奴隸性而是孝順的。敬畏神和畏懼神有所區別;敬虔的敬畏神就好像一孩子敬畏他父親一樣;惡人畏懼神,就好像囚犯畏懼法官一樣。」 (Thomas Watson, The Great Gain of Godliness, 頁14)
我們敬畏神,不單只因為祂是宇宙的創造者,我們的神和主,還是因為祂是我們的父。我們擁有領受兒子名分的靈,我們真可呼叫 「阿爸,父!」我們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
羅馬書8:15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,仍舊害怕;所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,因此我們呼叫:「阿爸,父!」
驚嘆的尊敬
3. 雖然聖經對敬畏神的主要思維是驚嘆的尊敬,但它也有一害怕神的意義。一神學家解釋說:「對耶和華有害怕或恐懼,又有尊敬的敬畏。有害怕的敬畏;它引出擔憂和恐懼。有尊敬的敬畏,它引出信心和愛。」 (John Murray, Principles of Conduct, 頁 233)
在伊甸園中,亞當和夏娃違背神之後,祂呼喚亞當,但他卻害怕回應祂,並躲藏自己。他向神犯了罪,害怕見到神是對的。事實上,全人類都是罪人,應害怕神,他們並不害怕神,是因為他們的靈已死在罪中,對屬靈現實毫無感覺。
創世記 33:10他說:「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,我就害怕;因為我赤身露體,我就藏了起來。」
你們難道不懼怕我嗎?
4. 神曾問祂的選民,當他們不順服和叛逆時,他們為什麼不在祂面前戰兢?因為祂的大能大力,每個人都應敬畏衪,在衪面前顫抖。
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,他才是你們所當怕的,所當畏懼的。(賽8:13)
我們在詩篇見到,詩人也因敬畏神而戰慄,所以對神的敬畏可能包括一種害怕和恐懼的感覺。這不是敬畏神的主要意義,但它亦是它的一部分。
我因懼怕你,肉體戰慄;我害怕你的典章。(詩119:120)
對神的敬畏主要是指驚嘆和尊敬的感覺,但它並不排除身體的恐懼。的確,神教導以色列人在祂面前要懼怕戰兢。
你們難道不懼怕我嗎?在我面前還不戰兢嗎?這是耶和華說的。(耶5:22 a)
義人亦害怕神
5. 甚至一個義人對神的敬畏亦可以含有害怕。敬畏神可能意味著一個人在祂面前顫抖並且害怕,因為祂是主權和全能神,祂做祂所喜悦的事,祂的意旨永必成就。
聖經的義人約伯受到神的嚴厲考驗和磨練,因此他懼怕神 (伯23:15-16)。
在新約,我們也看到許多人害怕神的例子。有一次耶穌為彼得行一神蹟時,他在那一刻意識到耶穌真的是神的兒子,就害怕起來,他要求耶穌離開他。
神是聖潔的,並厭惡罪惡。祂是一個憤怒和吞噬的火的神。全人類都應為祂的公義審判和懲罰而敬畏祂。祂的怒火必毀滅頑固的罪人。
路加福音
5:8西門‧彼得看見,就俯伏在耶穌膝前,說:「主啊,離開我,我是個罪人。」
5:9他和一切跟他一起的人對打到了這一網的魚都很驚訝。
5:10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、約翰,也是這樣。耶穌對西門說:「不要怕!從今以後,你要得人了。」
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!
6. 神的屬性大而可畏,神的作為大而可畏,神是可頌可畏的神,敬畏是人對神的可敬畏性做出自然的反應。
對神的敬畏意味著神的權能和威嚴、聖潔和公義的崇敬和深深尊重。人認識到神的偉大,對神抱持著敬重和愛慕之心。
一作者將對神的敬畏定義為:「當我們意識到神是誰,以及祂為我們做了什麼時,我們心裏充滿的尊崇、敬畏、快感、喜樂和畏懼的無法定義的組合物。」 (Sinclair Ferguson被引用於 Jerry Bridges, The Joy of Fearing God, 頁27)
敬畏神不是奴隸對殘酷主人的恐懼;是受造之物對創造者和順服兒女對天父的至大尊敬。
詩篇 33:8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!願世上的居民都懼怕他!
在愛裏沒有懼怕
7. 對神的敬畏也包含懼怕,和聖經的教導「在愛裏沒有懼怕」沒有衝突;敬畏神的主題是驚嘆尊敬,不是害怕畏懼。約翰一書4:18的「懼怕」是指「對神審判的恐懼」,因為基督的救恩已將我們從刑罰中釋放,我們在愛裡與神和好,不會面對罪的審判,沒有對審判的恐懼。
神的愛不是叫人畏縮的恐懼,而是使人得自由的完全的愛。當我們真正明白祂的愛--那份為我們捨命、永不改變的愛(約壹4:9-10),恐懼便失去權勢。我們不再因過犯而戰兢躲避,反能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(約壹3:21),因為祂的愛已遮蓋一切罪孽。
約翰一書4:18在愛裏沒有懼怕;完滿的愛把懼怕驅逐出去,因為懼怕裏含著懲罰,懼怕的人在愛裏尚未得到完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