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伯記
第六章
旁觀者的意見
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?
43. 約伯的3個損友從來沒有想到,壞事亦會發生在好人身上。他們的神學理論假設懲罰和罪惡永遠是成正比的:越大的罪,就必定招致越大的懲罰。他們也認為罪人在這一生中定會受到懲罰,深信這是真理奥秘之言。
一神學家這樣解釋他們的錯誤:「聖經的確教導我們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(加6:7);最終,不會有『錯誤的差數!』但這不是即時的,因為我們種的必須先成長後收成……安慰者相信報應性公正是正確的,但他們認為這必然是即時的報應性公正是錯誤的。有一天,世界將會有被創造時所定下的秩序,但我們還未到那裡。」(Christopher Ash,Grappling with God in the book of Job,頁44)
約伯記22:5 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?你的罪孽不是沒有窮盡嗎?
他們度日諸事亨通
44. 當約伯指出他們的錯誤時,他們沒有聆聽。我們知道,在此生不是每事都有公義,好人未必有好報,惡人並不總是受到懲罰;事實上,有時他們會繁榮昌盛、身心康泰、有幸福家庭和活到耄耋之年。
他們不知道約伯不是因他的罪受懲罰,相反地,他受苦是因為他是一個敬畏神的義人,神給他在撒但面前捍衛祂聖名的至高榮耀。
約伯記
21:13 他們度日諸事亨通,在平安中下到陰間。
21:14 他們對神說:『離開我們吧!我們不想知道你的道路。
無中生有的指控
45. 以利法甚至作了一系列荒謬的起訴,說他為富不仁,奪去了弟兄的衣物作貸款抵押,拒絕將生活必需品,給有需要的人,並拒絕幫助社會上最脆弱的人。
約伯之後會否認所有這些無中生有的指控: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抵押,剝去赤身者的衣服。(22:6)
比勒達認為約伯犯了根本的錯誤,他系統的「根」 定有問題。他的意思是,一作者寫道:「約伯,你有一陣子的光輝,你是全東方最富有的人,你似乎身心康泰,但現在真相大白。你的根被揭露,原來你是缺乏的。」
他的富貴只持續一段時間,因為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:下邊,他的根要枯乾;上邊,他的枝子要剪除。(18:16)
和瑣法更斗膽地指控,約伯剝削了窮人。他把他們踢出家門,拿走了他們的房屋。他對窮人無情無義,神不會讓他坐享不義之財:他吞了財寶,還要吐出;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。(20:15)
這三位損友毫不留情地伸張各人立場,説出論據,完全沒有表示憐憫和關懷。他們試圖要約伯承認他是一個罪貫滿盈的罪人,重覆又重覆説他是罪有應得的,但完全沒有關心他的感受。
在此我們要警醒自己,不要犯同樣的錯誤。他們高舉神的公義,卻忘記了祂的仁慈。當約伯經歴這樣嚴重的苦難時,他們並沒有向老朋友表示任何憐憫或同情。
路加福音6:36 你們要仁慈,像你們的父是仁慈的。」
以利戶的講話
46. 約伯和他3個可惡的安慰者對話後,一名叫以利戶的年輕人開始說話。聖經沒有說以利戶是約伯的朋友;可能當時有一些圍觀者聽到約伯和他3個朋友的交談,他是其中一個。
以利戶的說話長達6個章節, 他作了4個冗長的演講。但他和約伯的3個朋友不同,他不是充滿苛刻言語,是有顧及約伯的感受。
以利戶對苦難的看法也和約伯3個朋友不同。約伯的3個朋友說苦難是神對罪的懲罰,但以利戶認為神用苦難造福和管教人,使他們不會犯罪。
他認為苦難的目的是紀律、預防和改造,不是懲罰。神充滿恩慈地管教我們,以防止我們進入死亡之坑。聖經的作者亦認同他的苦難哲學 (參來12:6)。
約伯記
33:29 看哪,神兩次、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,
33:30 為要從地府救回人的性命,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。
神找機會攻擊我
47. 約伯的3個朋友認為,神是公正的,苦難永遠是罪的後果。但約伯否認這兩個假設,堅持神是不公,因為在他的情況,他的苦難是沒有罪的苦難。
以利戶提供了一個不同的角度,就是神用苦難作為一種警告,防止我們陷入罪惡。
以利戶也捍衛神的眷顧,並指約伯不應說神不公,他不應說神把他當作敵人。約伯對神多多質疑,曾多次問神,為什麼攻擊他,又不給他一個完滿的審判?(見下64段)
以利戶的最大貢獻,是他有注意到約伯的感受,不只是看他是否罪有應得。對以利戶來說,問題不是,正如一作者說:「為什麼神這樣對我?」 而是,「我認該怎樣,對神所容許的作出回應?」
約伯記
33:10 看哪,神找機會攻擊我,以我為他的仇敵,
33:11 把我的腳鎖上木枷,察看我一切的道路。』
神沒有斥責以利戶
48. 一作者指出,以利戶和約伯3個朋友之間有這些分別:「儘管他的憤怒(32:2-3)和冗長的講課風格,以利戶從未像比勒達和瑣法那樣充滿怨恨。他也沒有卑鄙到對約伯早年的生活作虛假指控(參見以利法22:4-11)。他把神當作一個仁慈的老師來介紹(33:23-28; 36:22-26)。苦難是紀律性的(33:19-22),而不僅是審判性的。」 (Temper Longman III and David E Garland, 1 Chronicles-Job,頁852)
總體而言,以利戶沒有犯虛假指控的錯誤,因此後來當神斥責約伯3個朋友時,並沒有斥責他。
約伯記42:7 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,耶和華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:「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,因為你們議論我,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正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