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樂
李國慶 著
第三章
喜樂的意義
賜我喜樂的神
- 一作者將喜樂定義為:「人們通過和神的關係和生活中的美好事物,而體驗到的快樂或興高采烈的感覺或狀態。」它是「一種存在狀態,多過是一種情緒;是由選擇而來的結果。」喜樂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努力可以創造的,而是和神建立良好關係的結果。我們可以在神裏面經歷無法形容的喜樂,因為祂是極大喜樂的神。
詩篇43:4 我就走到神的祭壇,到賜我喜樂的神那裏。神,我的神啊,我要彈琴稱謝你!
靈魂的一種良好感覺
- 基督徒的喜樂並不依靠外在環境或際遇,不是世界的膚淺、空洞和暫時的喜樂,而是靈魂的深切、豐盛和永恆的喜樂。我們自己不能製造它或使它產生,因為它是聖靈的果子,只有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才能給我們真正的喜樂。
一牧師給喜樂這個定義:「基督徒的喜樂是靈魂的一種良好感覺,當聖靈使我們在祂的話語和這世界,看到基督的美麗時而產生的。」
(https://www.desiringgod.org/articles/how-do-you-define-joy; 12/9/2018)
基督徒的喜樂不單只是一種情緒,而是一種屬靈質素,它建立於我們和神的關係,是從神而來的。基督徒的特徵就是他不斷靠主喜樂。
腓立比書3:1a末了,我的弟兄們,你們要靠主喜樂。
深徹和持久的喜樂
- 基督徒的喜樂有別於這世界的短暫流逝的喜樂,它源於認識、服從和服侍神,及和神保持良好關係。基督徒並不只尋求即時的快感或短暫的滿足,他有長遠、永恆的角度,尋求深徹和持久的喜樂,並願意在今生做出一些短暫的犧牲,以換取神的國度的永恆喜樂。
一神學家寫道:「『喜樂』不是指表面的高興或膚淺的愉快。喜樂是一深層次的滿足感,它超越困難的環境,並從每個良好的經歴中獲得最大的享受。」(Charles R. Swindoll,John,頁288)
哥林多後書4:17 我們這短暫而輕微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、無比、永遠的榮耀。
萬事都互相效力
- 基督徒的喜樂不是依賴外在的因素或環境,不是世界的表面、空虛、現世的喜樂。世界的喜樂看似豐富有餘,實是短暫流逝。他的喜樂不是出自簡單的樂觀主義,或正向思考或正能量哲學,而是一持久的態度和內心的傾向。
基督徒可有此喜樂,因為他在一切環境中都存著信心,堅信全權神掌管一切,萬事都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他以祂的恩典為喜樂的因由。
羅馬書8:28 我們知道,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
心裏充滿了耶穌的喜樂
- 基督徒有神的靈在他身上,有祂的喜樂在他心裏。他的喜樂不只是從感官刺激而來的短暫良好感覺,而是由內心生發出來的情感;它不受制於外來環境或力量,不會因環境改變而消失,沒有任何人或事情可將它奪走。
基督徒的喜樂是持久和令人真正滿足的喜樂。喜樂是基督徒的人生態度、生活方式,是他的特權和祝福、亦是他的重要美德和應盡責任。
約翰福音17:13 現在我到你那裏去,我在世上說這些話,是要他們心裏充滿了我的喜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