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的財富觀
第一章
萬有皆屬於神
聖經的財富觀和世俗的成功神學
1.在過去幾十年裡,一種被稱為「健康和財富神學」或「成功福音」的基督教教義在世界各地悄然興起,並吸引了不計其數的追隨者。
這種教導迎合了人類肉體的慾望,宣揚神願所有信徒都健康和富足的觀念。它教導金錢上的祝福是神對基督徒的旨意,只要基督徒展現足夠的信心,就能透過宣告來「憑信心領受」經濟的繁榮。
然而,回歸聖經整體的真理,基督教傳統的信仰真相卻是:「貪財是萬惡之根」。大多數人,甚至非信徒,都聽過耶穌那句著名的誇張修辭:「駱駝穿過針眼比富有的人進神的國還容易。」
這兩種觀點的劇烈衝突,使得許多信徒對財富的議題感到深深的困惑,不知該如何自處。
提摩太前書6:10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因貪戀錢財而背離信仰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
探索財富議題的起點:耶穌的教導
2.許多基督徒對於財富的議題感到困惑,他們會問:聖經如何看待財富?從屬靈的角度來看,財富是好是壞,還是中性的?基督徒是否可以像世人一樣渴望致富,還是應該警惕並謹慎看待他們的財富?
要回答這些問題,我們必須回到耶穌的教導。我們應該注意到,耶穌有很多關於金錢的教導。事實上,祂談論金錢多於任何其他主題,甚至多於禱告、信心或天堂。
一位作者寫道:「耶穌基督談論金錢的次數,遠超談論其他任何單一主題。這是因為,當涉及到一個人的真實本性時,金錢具有首要的重要性。金錢是一個人真實品格的精準指標。貫穿整部聖經,一個人的品格成熟度和他如何管理金錢之間,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聯。」(Richard Halvers, 引自Randy C. Alcorn, Money Possession and Eternity, 頁3-4)
這顯示了金錢在屬靈生活中的核心地位,它不是一個邊緣話題,而是直指人心的試金石。
馬太福音6:24「一個人不能服侍兩個主;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服侍神,又服侍瑪門。」
神是萬物的絕對擁有者
3.要探討聖經中的財富問題,最根本的出發點是必須注意神對我們財富的所有權。這是一個顛覆性的觀念。神是宇宙及其中萬物的創造者;祂是萬物的源頭,所以我們擁有的一切都屬於祂。我們所有的財產,無論是房產、存款、還是智慧才幹,都是從祂那裡借來的。我們只是暫時的管理者,而非永遠的擁有者。
這是一個根本性的前提,改變了我們對手中財物的看法。當我們意識到這一點,我們就不再有權利說「這是我的」,而只能說「這是神的」。
詩篇24:1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中的,都屬耶和華。
神擁有土地和金銀
4.神是世界上所有土地的擁有者;祂擁有所有的金銀;祂也擁有所有的動物。祂是生命的賜予者,我們的生命源於祂,我們是屬於祂。
在舊約中,神明確地告訴以色列人,地不可永賣,因為地是祂的,他們在祂面前是客旅和寄居的。這提醒我們,在世上的居所和產業,不過是暫時的託管。同樣地,金銀都屬於耶和華,這意味著任何經濟體系中的資源,最終的主權都在神手中。我們不過是將神託付我們的資源,在世上作合神心意的分配。
利未記25:23地不可以賣斷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神對萬物的主權和我們的回應
5.先知哈該宣告神對金銀的所有權,《詩篇》作者也宣告神對山林中的百獸和千山上的牲畜擁有主權。這不僅僅是物質層面的聲明,更是對神主宰權的確認。
當我們意識到連我們以為是自己賺取的金錢,實際上都屬於神時,我們的驕傲就無所遁形。我們不過是管家,受託管理創造主的資源。
這種認知能幫助我們在富足時不驕傲,在缺乏時不絕望,因為我們知道供應的源頭在於神。我們的責任是忠心,而非積攢。
哈該書2:8銀子是我的,金子也是我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神是我們的創造主和救贖主
6.神是我們的創造者、供應者、保護者、保全者、幫助者、支持者、施恩者、拯救者、救贖主和主宰。
祂曾兩次賜給我們生命:第一次是在創造之時,使我們得以存在;第二次是在救贖之中,使我們得以重生。因此,祂對我們的生命擁有雙重主權,我們全然屬於祂,毫無保留。
這份雙重的歸屬,讓我們在管理財富上肩負更深的責任。我們不僅因受造而屬於祂,更因蒙救贖而歸向祂。保羅提醒我們,我們乃是重價買回來的,這代價就是基督的寶血。既然連我們的生命和身體都歸主所有,我們的錢包和財務主權自然也交在祂手中。
由此可見,我們如何看待和運用金錢,不只是單純的生活選擇,更是一種屬靈的表露,直接反映出我們對這位以重價救贖我們之主的敬拜和忠誠。
哥林多前書
6:19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裏面的。而且你們不是屬自己的人,
6: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體上榮耀神。
人受託管理世界的尊榮和責任
7.然而,神將統治世界的權力賜給了作為祂創造頂峰的人類。我們要治理這地,在其中掌權和統治。神讓我們負責管理祂所造的一切。我們是祂所賜福的統治者,管理祂手所作的工。這是一個巨大的尊榮,也是一個沉重的責任。
我們被賦予權力來管理神所創造的一切資源,包括財富,但這權力並非絕對,而是受制於神的旨意和法則。我們不僅要為自己的生活負責,更要為神國度的拓展和對他人的祝福而管理資源。
創世記1:28神賜福給他們,神對他們說:「要生養眾多,遍滿這地,治理它;要管理海裏的魚、天空的鳥和地上各樣活動的生物。」
人類作為管家的核心身分
8.我們可以從以上經文看出,神賜給我們管理世上一切的權力——但不是所有權。我們是祂的僕人,受託按照祂的旨意管理祂的資源,有一天我們將為此向祂交帳。如果我們在管理上忠心勤奮,我們將贏得主人的稱讚和獎賞。
這是一個重要的聖經原則:所有權屬於神,管理權賦予人。我們如何使用金錢,直接反映了我們的智慧和對神的忠誠。我們不能像那個無知的財主 (見下11-12段),只為自己的安逸籌算,而忽略了神的心意。
馬太福音25:21主人說:『好,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,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,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!』
金錢是忠心的試金石
9.我們只是神託付給我們財富的管家,這是聖經反覆強調的一點。有作者指出,一旦我們承認神對我們所有財產的所有權,我們就不再問:「主啊,你希望我用我的錢做什麼?」,問題變成了:「主啊,你希望我用你的錢做什麼?」

這個問題的轉變,標誌著我們從一個自我中心的生活轉向神國度中心的生活。如果我們是忠心的管家,並按照敬虔的原則處理我們的金錢,有一天神將稱讚我們的善工,並獎賞我們。這個觀點的轉變,是基督徒理財觀的核心。
路加福音19:17主人對他說:『好,我善良的僕人,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你有權柄管十座城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