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要進窄門
第二章
基督是唯一的道路
耶穌是唯一的道路
7.在人類歷史中,出現了無數的宗教和哲學。每一種宗教都聲稱自己能為人類提供通往解脫的道路。在這種背景下,耶穌作出了一個震古爍今的宣告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」
這句話排除了一切含糊和妥協。耶穌沒有說「我是一條道路」,而是說「我就是道路」;祂沒有說「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到父那裏去」,而是說「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」。在今天崇尚多元主義的時代,這個宣告無疑是冒犯性的。然而,正因為這是真理,我們不能因為它不受歡迎就迴避它。
世人常常抱怨:神為什麼只給我們一條得救的道路?我們應當這樣回答:我們不應當抱怨神只給了一條路,我們應當驚嘆的是,神在祂的恩典中,竟然付上了祂獨生愛子的最高代價,為我們開了一條路。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,有什麼資格向神要求更多?
聖經從未說過「條條大路通羅馬」。聖經的宣告是排他性的:耶穌基督是人類通往天父那裏去的唯一道路。
約翰福音14:6耶穌對他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
神愛世人
8.神為什麼差遣祂的獨生子來到世界?答案是:因為神愛世人。《約翰福音》3:16濃縮了整本聖經的救恩信息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
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幾個關鍵真理:
- 救恩的源頭是神的愛——不是因為人類有什麼值得神愛的地方,而是出於神自己浩大無邊的慈愛。
- 第二,神愛的代價是將祂獨一的兒子賜下。
- 第三,得救的條件是「信」——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第三天從死裏復活。
這裏的「信」不只是頭腦上的知識認同,而是全人的委身和依靠。魔鬼也信有神,卻不能得救。真正使人得救的信心,是一種改變生命的信心——它使罪人悔改歸向神,使悖逆者降服在基督的主權之下。
神的愛是普世性的——祂愛「世人」。然而,得救是有條件的——只有「一切信他的」才能得著永生。神的愛向所有人發出邀請,但只有以信心回應的人才能進入這愛的實際中。
約翰福音3:16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
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
9.如果耶穌基督是人類唯一的救法,那麼拒絕祂的後果是什麼?《約翰福音》3:18說:「信他的人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。」人類面臨的不是一個中性的選擇,而是攸關生死的抉擇。
很多人以為不信耶穌的人是因為無知,所以不應當被定罪。但聖經告訴我們,不信不是無辜的無知,而是故意的拒絕。神已經將祂的永能和神性明明地啟示在所造之物中。人之所以不信,是因為他們用不義壓制了真理。
使徒彼得在五旬節講道之後,聽眾「覺得扎心」。這說明聖靈在人心中作工,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的罪。那些最終拒絕的人,不是因為證據不足,而是因為他們愛黑暗過於愛光明。
這就是為什麼聖經把拒絕基督視為最嚴重的罪。其他的罪或許可以說是軟弱和失敗,但拒絕基督卻是對神最清楚的啟示說「不」。這是一個關乎永恆後果的選擇。
約翰福音3: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。
永生就是認識神和耶穌
10.耶穌是唯一的救贖之道。事實上,聖經將永生定義為認識神和耶穌——意即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(約17:3)。
一位神學家曾如此寫道:「永生不僅僅是沒有終結的生命……它是神自己的生命……然而,並非所有人都能享受這生命。這生命在基督裡。因此,沒有基督而擁有永生,與沒有永生而擁有基督,同樣是不可能的。」(James Boice, 引自Daniel L. Akin, 1, 2, & 3 John, 頁136)
我們若渴望得著永生,就必須得著耶穌。我們都是罪人,因違背神的律法而本當承受永恆的刑罰;但神在祂無限的憐憫中,賜下自己的兒子代替我們的位份,承受我們當受的刑罰,使我們能得著本不配得的永生。神懇切地呼籲我們選擇耶穌,選擇生命而非死亡。
約翰一書5:12那有神兒子的,就有生命;沒有神兒子的,就沒有生命。
為誰捨命——基督救贖的特定對象
11.有些人認為耶穌來到世上是要拯救所有人。然而,從耶穌在被釘十字架前一晚的禱告中,我們可以看見:祂並沒有為全世界祈求,而是專為那些天父所賜給祂的人祈求。
這不是一節孤立的經文:
- 耶穌在論到好牧人時,明確地說:「我為羊捨命」(約10:15)——不是為全世界每一個人,而是為屬祂的羊。
- 祂接著說:「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。」(約10:28),表明這些羊是特定的、蒙保守的群體。
- 保羅也印證了這一點:「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」(弗5:25)。
- 「因為人子來,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」(可10:45)——這裡說的是「多人」,而非「所有人」。
約翰福音17:9我為他們祈求,不為世人祈求,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,因他們本是你的。
接受或拒絕聖子
12.《約翰福音》3:36宣告:「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只有兩個選項,沒有第三條路。你要麼接受聖子,要麼拒絕聖子。
耶穌不是眾多宗教領袖中的一位,不是眾多道德教師中的一位。祂是神的兒子,是人類唯一的中保和救主。接受祂就是接受永生;拒絕祂就是拒絕永生。
有些人說:「我雖然不信耶穌,但我是一個好人,難道神會因為我不信就讓我滅亡嗎?」這種說法大大低估了罪的嚴重性,也高估了人的善行。在神的眼中,沒有一個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我們的善行在神面前如同污穢的衣服。
又有人說:「我尊重耶穌是一位偉大的道德教師,但不信祂是神。」聖經的回答是:
- 耶穌說:「我與父原為一」(約10:30);
- 祂亦說:「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存在了。」(約8:58);
- 在大祭司面前親口接受「那當稱頌者的兒子」這一稱號(可14:61-62)。
- 使徒約翰見證說:「道就是神」(約1:1);
- 保羅也宣告:「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」(西2:9)。
耶穌要麼是祂所宣稱的——神的兒子,要麼就是一個危險的騙子。一個自稱是神的人,如果祂不是神,那祂就不是一個好老師。我們不能一方面稱耶穌為偉大的教師,一方面否定祂自己所作的最核心的宣告。
約翰福音3:36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,而且神的憤怒常在他身上。」
世界的光
13.耶穌宣告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在聖經中,光代表神和祂的聖潔,黑暗代表罪惡、無知和死亡。耶穌不是眾多光源中的一個,祂是唯一的光。
人類的問題不是知識不足,而是靈性上的瞎眼。人靠著自己的理性無法認識神、無法明白真理。我們需要一位從天上來的啟示者。耶穌基督就是這位啟示者——祂是神在肉身的顯現。
然而,黑暗不接受光。耶穌說:「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。」這就是人類悲劇的核心:我們不是因為看不到光而活在黑暗中,而是因為愛黑暗而拒絕光。
跟從耶穌意味著走出黑暗,進入光明;放棄謊言,擁抱真理;向罪惡死,向神活。這條路雖然艱難,但耶穌應許:跟從祂的人「卻要得著生命的光」。
約翰福音8:12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我就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必不在黑暗裏走,卻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獨一的中保與恩典的救法
14.我們的罪使我們與神隔絕,人靠自己無法恢復與神之間破裂的關係。因此,神主動差遣耶穌基督作為神與人之間的「中保」。保羅宣告:「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,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。」(提前 2:5)
這位中保在十字架上承擔了我們應受的刑罰,使我們的罪得赦免;祂從死裏復活,戰勝了死亡的權勢。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,不是出於我們的功德。

保羅清楚宣告: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這段經文粉碎了一切靠行為得救的觀念。
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教導靠行為得救——靠修行、靠善功、靠道德——因為它們的創始者不知道人類罪性的根深蒂固。
一位神學家寫道:
- 「自古以來,世上的宗教體系只有兩種。
- 一種是神所成就的體系,另一種是人所努力的體系。
- 一種是神恩典的宗教,另一種是人行為的宗教。
- 一種是信心的宗教,另一種是肉體的宗教。
- 一種是出自真誠之心和內在生命的宗教,另一種是出於虛偽和外在儀式的宗教。」
(John MacArthur, Matthew 1-7)
但神說,救恩是祂恩典的禮物,是我們永遠無法靠自己的功德賺取的。恩典的意思是:我們得到了完全不配得到的東西。我們是罪人,配得的是永遠的刑罰,但神卻將永生白白地賜給了我們。
以弗所書
2: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神所賜的;
2:9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