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和人权 人人生而平等
第二章
最伟大人权倡导者
「信子的人有永生」
12. 耶稣是历史上最伟大的人权倡导者——不是透过政治运动,而是透过颠覆性的真理和牺牲的爱。祂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责任:祂向所有人宣讲福音,但从不强迫人接受;祂尊重每个人的选择,并根据每个人对祂的信心施行救恩。
以下这节经文彰显了两项基本真理:第一,救恩是个人性的。没有人能靠所属的民族、宗教传统、家庭背景或道德努力进入神的国;唯有「信子」的人,才能得永生。第二,责任也是个人性的。没有人能替他人承担罪的后果;每一个人都必须亲自站在神面前,以信心回应祂的救恩。
约翰福音3:36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,而且神的愤怒常在他身上。 」
「义人的善果要归自己」
13. 这和旧约先知以西结所传达的信息完全一致。面对当时以色列人惯于推卸责任、将过错归咎于祖先的借口,神以清晰而庄严的语气作一个人责任的宣告。
以下这节经文彰显了神公义审判的原则:救恩和审判皆以「个人」为单位。每一个人都直接面对神,拥有独特的道德责任和选择自由。这正是现代人权观念中「个人尊严」和「个人责任」的深层神学根基:人是按神的形像所造,不仅拥有与生俱来的尊贵价值,也肩负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义务。因此,每个人都理当被尊重、被聆听,并享有回应福音、选择生命的机会。
以西结书18:20惟有犯罪的,却必死亡。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要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要归自己。
最伟大的解放者
14. 人类最深层的困境并非政治压迫或社会不公,而是罪的辖制;我们真正的捆绑不在外在环境,而在内心。我们生来就伏在罪的权势之下,终身服事撒但而懵然不知。耶稣降世,正是为了打破这最根本的奴役,使我们得以从罪中得释放,转而自由地服事永活的真神。
人类最大的自由是服侍神的自由、不犯罪的自由。
这真正的自由,不是随心所欲的放纵,而是能够爱神、顺服神、活出神形像的自由。这种自由,远胜一切政治或肉体层面的解放,因为它触及人的灵魂核心。
我们一切的缠累、情欲和挣扎,无法单靠意志克己或道德修养得以解决。唯有亲近主耶稣,和祂联合,让圣灵丰丰富富地充满我们的情感、心思、意志和身体,我们才能经历祂所赐的真自由。祂的灵不住在我们里面,就没有真正的释放;祂的同在临到之处,捆绑就断开,黑暗就退去。
哥林多后书 3:17 主就是那灵;主的灵在哪里,哪里就有自由。
「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」
15. 圣经为人权信念奠定了坚实而神圣的基础。因为人是按祂的形像所造,即使是最贫穷、最卑微的,也必须受到尊重,他们的基本权利绝不可被轻视或践踏。
圣经中的神被称为「孤儿的父」和「寡妇的伸冤者」(诗 68:5)。祂对社会中最脆弱的成员——孤儿、寡妇、寄居者、穷人——展现出持续而深切的关怀。祂宣告:「祂为孤儿寡妇伸冤」(申 10:18),并应许:「孤儿在你那里得蒙怜悯」(何 14:3)。
这份对弱者的怜悯和公义,在耶稣基督身上达到了高峰。祂不以社会地位论断人,反而主动走向那些被边缘化、被定罪、被遗弃的群体:税吏、妓女、撒玛利亚人、外邦人。祂亲近他们,呼召他们,赐予他们悔改的恩典和永生的盼望。祂从未以集体身份定罪任何人,也从不以群体标签取代个人价值;祂总是以「你」来呼唤每一个灵魂「来跟从我。」
耶稣的一生,正是神对每个人——特别是弱者和罪人——无条件尊重和爱的具体彰显。
马太福音 9:10耶稣在屋里坐席的时候,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,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。
最伟大的女权申张者
16. 在耶稣的日子里,妇女是二等公民,不仅在宗教生活中被边缘化,在社会和法律层面也处处受限。然而,耶稣却以祂的言行颠覆了当时的文化偏见。
祂从未以轻蔑或无礼对待任何一位女性,反而在祂的比喻、教导和行动中,屡屡赋予妇女尊严、声音和价值。祂接纳她们作门徒(路 8:1–3),在复活后首先向妇女显现(太 28:1–10),并让她们成为福音的第一批见证人——这在当时是极具革命性的举动。
耶稣在一个以男性为中心、普遍贬低女性价值的社会中,刻意提升妇女的地位,恢复她们作为「按神形像所造」之人的尊贵身份。正因如此,许多历史学者和神学家指出,耶稣可被视为古代世界中最激进的「女性权益守护者」;祂不是为争取某种意识形态,而是出于对每一个灵魂的尊重和怜悯。
一个鲜明的例子记载在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三章:在一个安息日,耶稣在会堂中看见一位被疾病压制了十八年的妇人,立刻主动呼唤她,公开和她对话,并伸手按她、医治她。这一行动不仅违背当时宗教领袖对安息日律法僵化、律法主义式的诠释,更突破了社会对女性的种种限制;在那个时代,妇女不仅被视为次要,甚至被认为不应在公共场合受到关注或和男性教师直接交谈。耶稣以行动宣告:妇女的痛苦值得被看见,她的尊严值得被恢复,她的价值不下于任何人。
路加福音
13:12耶稣看见,就叫她过来,对她说:「妇人,你的好了!」
13:13于是用双手按着她,她立刻直起腰来,就归荣耀给神。
「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」
17. 相比之下,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提倡者却贬低个人自由的重要性,因为在这些体制中,国家或政党的集体目标凌驾一切,个人只被视为可牺牲的工具。对希特勒、史达林这类独裁者而言,党即一切,个人就算不了什么;人的尊严和权利在集体主义的名义下被系统性抹杀。
然而,基督教自起初就宣告一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: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神所珍视的,具有不可替代的尊贵和价值。早在两千年前,当「人类平等」在世界各大文明中仍是闻所未闻的概念时,使徒保罗就在《加拉太书》中发出震撼历史的宣告:在基督里,一切基于种族、阶级或性别的隔阂都被彻底拆毁。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、奴隶或自由人、男性或女性,在神的家中同享一体,同受一灵,同蒙一恩。

历史学家托马斯·卡希尔(Thomas Cahill)曾指出,保罗这段话是人类文献中第一个平等主义宣言;它不仅超越了古代世界的阶级观念,更为后世的人权思想奠定了神学根基。
加拉太书3:28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,不再分为奴的自主的,不再分男的女的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。
「耶和华善待万有」
18. 耶和华善待全人类,不管他们是否是祂的选民。他们可能是祂的叛逆敌人,但每天神仍然为他们提供生命的必须条件。祂一视同仁地给祂所造的多多好礼物。
虽然只有那些信靠耶稣基督的人才能得着救赎的恩典,但神的恩典并不止于救恩。祂以广大无边的慈爱,不加区分地赐福给全人类——无论人是否认识祂、顺服祂,甚至无论是祂的子民还是悖逆的敌人。
这种普遍临到万人的恩典,神学上称为「共同恩典」(Common Grace)。它体现在神每日所赐的阳光、雨水、粮食、健康、家庭之爱,以及社会秩序和道德良知的维系中。耶稣说天父「叫太阳照好人,也照坏人;降雨给义人,也给不义的人」(太5:45),显明祂的良善遍及全地。

耶和华善待万民,祂的怜悯覆盖一切受造之人。纵使人类背离祂,祂仍以忍耐和恩慈维持万有,慷慨赐下生命所需的一切美好礼物,显出祂本质的良善和宽容。
正因神以共同恩典保守并善待每一个按祂形像所造的人,不分种族、国籍、信仰或道德表现,这就为「所有人皆享有基本尊严和权利」提供了坚实的神学根基;人权并非源于国家、制度或多数人的同意,而是根植于神对全人类普遍的恩慈和眷顾。
诗篇145: 9 耶和华善待万有,他的怜悯覆庇他一切所造的。